斗六市公所社會課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懶人包總整理

另外網站斗六市公所社會課Page1 - 美食跟我走Blog也說明:斗六市公所社會課 資訊整理Page1 檢附資料/其它說明. 1.新申請者應備資料. (1)鑑定者近3個月內1吋相片3張及印章. (2)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臺灣史研究所 蔡錦堂所指導 葉昕的 日治時期臺南州斗六郡的神社建造與寺廟整理 (2018),提出斗六市公所社會課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台南州、斗六郡、神社建造、攝末社、寺廟、寺廟整理、皇民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地理學系 陳國彥所指導 陳鸞鳳的 日治時期臺灣地區神社的空間特性研究 (2006),提出因為有 國家神道、神社、都市計畫、都市核心、空間對應模式的重點而找出了 斗六市公所社會課的解答。

最後網站雲縣府與斗六市公所攜手爭取經費興建老人社會福利大樓則補充:雲林縣斗六市老人會空間不敷使用,縣府及斗六市公所今(2)日召開說明會,表示已向中央爭取約7900萬元經費,縣府及公所也將配合自籌款,新建多功能老人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斗六市公所社會課,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日治時期臺南州斗六郡的神社建造與寺廟整理

為了解決斗六市公所社會課的問題,作者葉昕 這樣論述:

日治時期的台南州斗六郡,郡內設有斗六街、斗南庄(1940年升格為斗南街)、古坑庄、莿桐庄及大埤庄,郡內主要產業雖是務農為主,但當台灣總督府於1934年開始推廣「一街庄一社」及1938年鼓勵各地設立攝末社後,斗六郡皆配合台灣總督府的政策,在終戰前建造共計17間神社(另外一間預計建設,最終未執行),為台灣最多神社的郡級行政單位;而在終戰前共計有16間攝末社分佈在全台各地,其中9間攝末社,即超過一半以上的攝末社是在斗六郡內設立。這些神社的設立讓斗六郡幾乎完成「一街庄一社」,甚至有街庄達成「一部落一社」,大大的回應台灣總督府的期待。1936年,台灣總督府一改過去對台灣傳統宗教「溫存」、「放任」的態度

,欲「改善」、「打破」台灣的傳統宗教,此時到1941年10月止,台灣各地陸續進行寺廟整理。因大日本帝國憲法的關係,台灣總督府不能直接命令各地進行寺廟整理,因此台灣各行政單位的寺廟整理程度也不同,然而全台灣共有三個市郡級行政單位達成寺廟整理比率100%,斗六郡便是其中之一。本文透過官方檔案、神社收支預算書、報紙、口述和田野調查,探究是什麼因素讓斗六郡建造大量的神社,並將寺廟整理比率推行至100%,而郡內領導階級與台灣人地方「有力者」在這之中擔任什麼樣的角色,並嘗試還原斗六郡內在經歷神社建造與寺廟整理後造成之影響。

日治時期臺灣地區神社的空間特性研究

為了解決斗六市公所社會課的問題,作者陳鸞鳳 這樣論述:

摘要 日本在臺灣的統治過程中,宗教政策以惟一「神道」對臺灣百姓的信仰和民族文化進行改換,「神社」成為推行國家神道場域;包括部落振興運動、社會教化運動、同化、皇民化,都以「神社中心主義」進行。臺灣總督府對「神社」與「社祠」興建和選址,都有法令規範。二戰結束時全臺神社有68處,增加最多的時期在1936 ~1940期間,因日本侵略戰爭展開,和小林躋造(1936.09.02上任)激進的『皇民化政策』,『神社』興建快速增加。小林躋造任內時的「神社」興建,北、中、南都有,花東地區則無;而「社祠」的興建,明顯偏重在正積極開發的臺灣東部,尤其是仍以原住民族為主的「蕃地」,以臺東廳最多。臺灣第一個神社是

明治30年(1897)的「開山神社」,因為鄭成功的母親是日本人,日本殖民政府將其祠廟改建成「開山神社」,想藉此抓住臺灣人民的心,想合理化日人統治臺灣的正當性;並開啟日本神道信仰在臺灣移植的序幕。1901年建立全臺灣最大的「總鎮守—臺灣神社」,成為後來臺灣各地興建神社時遵循的對象,各地神社成為臺灣神社的複製,祭祀國家神道系統的神祇。在1936年「臺灣都市計畫令」公佈前,稱為「市區改正計劃」時期,幾乎都是先有神社建立,「市區改正計畫圖」才將它繪上,只有極少數例外。在1936年「臺灣都市計畫令」公佈以後,神社興建特徵是:(一)神社是都市計畫中一件重大的規劃設計。(二)神社社域規劃,完全不選擇在傳統舊

市區;行政中心會選擇留在舊市區附近,神社則規劃在新市區或市區外的高地上。(三)都市計畫圖裡有神社空間規劃,但後來有些街庄卻來不及建造神社,日本就戰敗投降了。神社位址的空間要素有:(一)、位於都市北方;(二)、神社坐向為『坐北朝南』的最多;(三)位於高處,在都市周圍的小山丘上,或是在較大山丘的中腹地區;(四)神社前方有河川、湖泊,或面臨大海的廣闊水域;(五)、面向市區,和守護都市街庄的意義和目的有關。都市核心為行政中心,而神社為都市的信仰中心,二者同時成為都市的二大地標。這二個核心的空間對應模式有(一)分別位於都市兩端,隔著市街區遙遙相望,一東一西的例子較為常見;(二)『行政中心』位於都市中心,

『神社』位於都市邊緣;(三)行政中心在市區中心地帶,神社則遠離市區,在郊區的山腹、小丘上;(四)單一核心空間模式,亦即行政中心和神社的空間位置相毗鄰;(五)不屬於上述四種模式者。二戰後神社的接收,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設立的相對類似的行政機構進行接管;因此「教育處」就接管日治時期「文教局」的業務與工作(管理的業務包括神社和神社土地)。中央要求各縣市擇一作為忠烈祠外,保留為公園用地或生態園區的超過有30處,作為學校校地的也有14處。關鍵辭:國家神道、神社、都市計畫、都市核心、空間對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