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罰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懶人包總整理

菸害防制法罰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秀玲,許君強寫的 公共衛生法規與倫理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上路!禁止吸菸之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也說明:這次修法,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在內等類菸品,也禁止加味菸,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20歲、擴大室內外公共場所禁菸等,並加重罰則,同時也就符合菸品定義的新 ...

國立政治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陳俊元所指導 徐聿芊的 以監理有效性及透明性檢討我國保險監理—以保險業裁罰案件為中心 (2017),提出菸害防制法罰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保險監理、監理透明性、監理有效性、保險業裁罰、行政裁罰、實證研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律研究所 陳荔彤所指導 呂慶輝的 從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論我國菸品輸入管理法律制度 (2017),提出因為有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菸酒管理、非法貿易、電子煙的重點而找出了 菸害防制法罰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沒查證年齡,賣菸給少年判免罰款 - 天秤座法律網則補充:菸害防治法 第12條規定販賣菸品之負責人和從業人員,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之人。由此可知菸品販售者有查證購買者是否滿18歲之義務,但並無強制規定人民購買菸品時需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菸害防制法罰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共衛生法規與倫理

為了解決菸害防制法罰則的問題,作者吳秀玲,許君強 這樣論述:

  本書介紹最新公共衛生法規與倫理,計六篇。第一篇總論:簡介英、美、德國公共衛生法規之建置、我國日治時期與近代的公共衛生發展史;健康基本人權、衛生法規之基本原理原則。第二篇至第六篇各論計二十章,共介紹二十六種公共衛生法規,範圍深且廣,包括:醫師法、護理人員法、公共衛生師法;醫療法、緊急醫療救護法、藥事法、藥害救濟法、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傳染病防治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菸害防制法、精神衛生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健康食品管理法、學校衛生法;優生保健法、人工生殖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法、長期照顧服務法等

。   各章簡介法規重點內容、罰則,探討倫理議題或法規之缺失探討;且就各論相關之大法官解釋,併予介紹。另,為加深學習印象,各章章末附有國考相關考題或法規相關問題,提供學生、讀者思考與練習,適合多元科系的師生使用。

菸害防制法罰則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智翔的議會質詢-衛生局、勞動局(10/25)】

#電子菸無法可管

上次教育局的質詢當中,智翔詢問了電子菸的校園問題,今天則針對菸害防制的主管機關衛生局來請教,由於電子菸目前處於法律上的模糊地帶,即使要等《菸害防制法》、《藥事法》修法,桃園市應該也可以先以地方自治條例的修改來進行,內涵包括:

一、未滿18歲不得吸食或持有
二、不得販售給未滿18歲者
三、明定禁菸範圍
四、相關罰則

衛生局也表示會進行研議,期待後續發展。

#食品檢驗費時

現行的食品檢驗流程費時過久,以農藥殘留檢驗來說,需要多達20-30天的過程,這產生的問題就是常常檢驗完了,菜也賣完了,根本無法即時銷毀不合格產品。雖然衛生局也計劃從2019年下半年開始,規定送驗日期要在採樣日期的五日內,送至委外檢驗單位,那到底何者是自行檢驗?哪些項目是委外? 如何能有效地縮短取樣到送驗的流程,去及時把關食安?

且不合格品的複驗是以下一年度來做,是否太久?以環保局在稽查違法廠商時,會採取限期改善,並不定期的到工廠視察改善狀況,智翔認為在食品的檢驗上,應可參考其作法。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食用冰與冰品的不合格率在過去幾年都佔約近四成,為不合格品比率最高者,如果說像便利商店,或是品牌咖啡業者、速食店等都能確保冰品食用安全,那一般的冰品業者應該也能做到,是否請衛生局規定合格的做法,或是建立示範點來輔導業者?

#清大交大亞東到桃園設立醫院

據報載,桃園與清大與交大簽訂意向書,亞東醫院也有意願來桃園開設,想就桃園長期缺乏醫學中心等醫療資源,向衛生局詢問目前進度為何? 可能會規劃於哪個行政區?

局長則回覆,清大會在大園區,捷運A16站附近的機關用地;交大則是A19站,計劃上以學校為主輔以一些診所;亞東則是會在內壢開設,期程方面,還在等待土地取得,所以也希望衛生局這邊繼續努力。

#長照人力不足

照管人員人員配置不足,造成流動率高的惡性循環,依照規定超過每150-200人須配置一名照顧管理專員,所以想請問衛生局如何提供更多誘因,降低長照人力的負擔。局長也提到,會往加薪、增額的方式辦理,提升整體長照的環境。

#高空墜落與違章工廠的勞權保障

由於今日僅剩的時間不多,所以快速詢問勞動局,桃園在重大職災的案件數與高空墜落的比率在六都中屬於偏高,對於高空墜落有無預防方式? 勞檢處回答,從今年開始營造業的勞動檢查歸勞檢處,所以從今年開始檢查數量變多,職災的案件數也有下降。

而同樣與建管單位有關的違章工廠議題,上次消防局提到,只要建管單位提供名單,就會去稽查消防安全,所以這邊也希望勞動局可以跟建管單位合作,對於有勞動安全疑慮的違章工廠或是其他工作場所,可以有更積極的作為來保障勞工安全。

最後關於外送平台的事故頻傳,智翔希望勞動局可以研議外送員權益保護專案小組,以專案協助相關事故與勞動權益保障。

以監理有效性及透明性檢討我國保險監理—以保險業裁罰案件為中心

為了解決菸害防制法罰則的問題,作者徐聿芊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提升監理有效性之角度為出發點,透過比較法研究及實證分析,釐清我國保險業裁罰現況並提供改進建議。根據2015年之統計資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金融業科處之罰鍰,有超過80%來自於保險業,對保險業而言實為沈重負擔,業者也希望能有更明確、更符合比例原則、更有效之方法以提升監理效率並降低裁罰金額。本文首先將探討金融監理之目的與機制,並透過比較法研究了解監理有效性及透明性之概念。再藉由對對近年裁罰案之研究整理,探討我國保險業裁罰之現況,並結合實證分析與監理實務之討論,探究保險裁罰之透明性與有效性程度後,試擬出可能之改革方向。本為以為,我國保險裁罰欠缺一致之標準,可藉由裁罰基準表讓受裁罰公司了解

法規適用及處罰所採取之原因與標準,協助主管機關建立一致、公平、透明之處罰模式。

從國際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論我國菸品輸入管理法律制度

為了解決菸害防制法罰則的問題,作者呂慶輝 這樣論述:

摘 要菸品具有危害身體健康其輸入管理是重要的一環,如何有效控制菸草制品非法貿易是世界各國政府之重要議題;及各國目前對於電子煙的管制內涵,雖在規範分類與管制均有不同,惟仍需在法律制度面需建立完整機制,有關各國實施菸品控制的政策及方向,目前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及其實施準則,對菸草制品非法貿易行為,制訂「消除菸草非法貿易議定書」建立國家和區域性的追踪系統以及全球訊息共享窗口,並確保供應鏈的控制權,有關制止菸品非法貿易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菸品販售執照制度以及落實菸品追蹤系統,透過有效監管菸草製品供應鏈各環節、懲治不法行為(包括刑事犯罪)、加強國際司法和行政合作等措施,全面打擊走私、

非法產製和仿冒等違法行為,以消除菸草製品非法貿易行為、保護公眾健康和維護正常的菸草製品市場秩序,如此就能夠有效掌控菸品的來源、轉運、儲存、配送及銷售,以追蹤流向,避免稅收損失。本研究以我國菸品管理概述角度出發,首先於第二章本文就菸品輸入問題提出及其重要性對我國菸品市場具影響之研析。第三章,由文獻分析比較研究國際法對菸品輸入之法律規範,第四章,比較研究觀察國外在落實公約對菸品管理及制止非法貿易相關規定,第五章,我國菸品輸入管理稽查之法令規範與國家實踐,探討現行「菸酒管理法」與「菸害防制法」主要法制國內法規範,與國際公約是否符合規範,第六章,綜整各章研究發現,比較研究及案例分析我國菸酒管理法制規範

之未來革新,有關電子煙在我國仍屬非法產品,其現行「菸害防制法」並未規範,探討行政院送審之「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內容包含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展示電子菸及罰則等修正條文立法規範,電子煙是否有達到戒菸之替代品或比紙菸健康危害程度更小,不管立法原則系採完全禁止原則、預防風險原則或公共道德原則,應以相關單位科學數據深入研究,並採適度立法規範,以符國際公約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