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7大重點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懶人包總整理

另外網站加熱菸卻OK?菸害防制法睽違15年大修法,文看- 台灣電子菸也說明: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國健署署長吳昭軍行政院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全面禁售電子 ... 1:這次修法有那七大重點第、全面禁止電子煙,包括製造、輸入、販賣、供應、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余萬能所指導 廖婉瑜的 探討我國電子煙法規管制策略 (2021),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7大重點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電子煙、加熱菸、尼古丁、類菸品、菸害。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程明修所指導 周士涵的 精神衛生法中強制治療問題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國際人權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人權模型、精神衛生法、精神疾病、身心障礙者、強制治療、強制住院、強制社區治療、自主的重點而找出了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7大重點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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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7大重點,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探討我國電子煙法規管制策略

為了解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7大重點的問題,作者廖婉瑜 這樣論述:

吸煙族群年輕化,防止電子煙對民眾健康的危害,已是菸害防制的重要課題。由於電子煙產品形式具備多樣性,內容物所添加化學物質不同,欲以菸害防制法對電子煙進行管制,惟電子煙不符合菸品法規名詞定義,無法依法進行納管,僅就外型似菸品形狀,可依菸害防制法處辦。而就現行法規除對內容物添加藥品或毒品成分,可依藥事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進行管制,除此之外,尚無法規範該產品,儼然已形成管制的困境。而對電子煙產品究竟應以藥品或菸品管制,抑或採全面禁止管理政策,本文透過探討歐盟、美國、英國、大陸、等國家的電子煙管理策略,進一步分析我國電子煙管理問題,並建議將電子煙及加熱菸同時納管,以嚴格品質把關以減少違法販售之情事,禁

止電子煙系統以開放性油箱設計,建立加熱菸及電子煙交易管理平台及追蹤追溯管理系統,明定以菸品管制之尼古丁使用劑量及使用容器容量標準,配合修正菸害防制法同時修正菸酒管理法,新增類菸品製造業管理專章,希冀主管機關作為日後有效執行之參考。

精神衛生法中強制治療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7大重點的問題,作者周士涵 這樣論述:

精神衛生法於1990年制定,乃國家首次以強制力之方式介入精神疾病之治療,並以強制住院為核心,直到2007年有了第一次大幅度的修正,並新增了強制社區治療制度,惟即便是出於善意的醫療措施,亦可能同時造成人民基本權利之侵害。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乃一部以身心障礙者為出發的國際人權公約,並試圖將人權模式的思考實踐於公約當中,希冀身心障礙者能充分及平等地享有人權及基本自由,促進其固有之尊嚴,強調其自主權。  又精神衛生法主要的規範對象為罹患精神疾病之人,亦應在上揭公約的保障範疇中。然而現況下不論在生活或法規中,精神疾病患者乃長期被受歧視與忽視,國人對於精神疾病的瞭解與認識亦多薄弱,使得

其處境更加艱難。  是以,本論文之討論核心在於強制治療中的強制住院以及強制社區治療問題,先分析精神衛生法之立法背景與強制治療之要件,並以現行精神衛生法當中涉及強制治療並可能侵害的憲法上人身自由、身體權以及醫療自主權進行合憲性討論並提出一些想法外,欲透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規範角度,探討公約之內涵是否以及如何對我國法體系產生影響,期盼能夠探索出一個對於精神疾病更友善的社會。  最後,行政院在2022年針對精神衛生法提出了修正草案,本文針對草案中涉及強制治療之部分進一步整理與分析,草案整體而言對於精神疾病患者之保障更進一步,但仍有值得改進之處,方能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精神更加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