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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護理之家收費標準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CharlesKenney寫的 精實醫療實戰篇:維梅醫學中心的精實變革之路 和MichaelE.Porter的 醫療革命:善用競爭策略,創造醫病雙贏的療護體制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精神護理之家 - 國軍花蓮總醫院也說明:全自費:全自費住民之收費標準則依身心障礙等級收取費用,重度以上為28,500元、中度為25,000元、輕度為22,500元。 活動空間.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和天下文化所出版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跨專業長期照顧與管理碩士學位學程 李玉春所指導 鄭智陽的 社會福利機構介入失能老人財產安全保障可行性之質性研究 (2021),提出精神護理之家收費標準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失能老人、財產安全保障、監護、信託、社會福利機構、輔助決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而第二篇論文高雄醫學大學 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 陳武宗所指導 徐臣奕的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運作經驗之社會工作專業反思-以高雄地區醫療機構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病人自主權利法、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意願人、醫務社工師的重點而找出了 精神護理之家收費標準的解答。

最後網站新北市護理機構收費標準 - 新北市衛生局則補充:新北市護理機構收費標準 ... 醫事人員執業資料查詢 · 醫事機構開業登記查詢 · 心理健康及精神復健資源 · 救護車專區 ... 新北市一般護理之家收費基準.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精神護理之家收費標準,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精實醫療實戰篇:維梅醫學中心的精實變革之路

為了解決精神護理之家收費標準的問題,作者CharlesKenney 這樣論述:

看維梅醫學中心如何轉虧為盈 成為美國百大醫院的真實故事。   台灣醫療環境正面臨崩壞邊緣,除了健保財政惡化、醫療人力不足之外,台灣人口急遽老化,也讓各醫療院所面臨重大考驗。   美國維梅醫學中心,在2002年面臨連續虧損後,導入汽車業的豐田精實管理思維,不但徹底改善財務狀況,就連服務品質也提升到9成,並獲得百大醫院、卓越醫術獎等殊榮,讓人好奇維梅是怎麼辦到的? 維梅醫學中心精實管理的卓越績效:   2013年第8度蟬聯全美頂尖醫院殊榮(The Leapfrog Group)   2014年美國百大醫院(全美前2%強)   全美卓越醫術獎(全美前5%強)   病患移動距離下降82

%   省下1,100萬美元的投資金   藥材庫庫存下降53%   手術整備時間縮短82% 專業推薦   彰化基督教醫院 副院長        劉青山   台中榮民總醫院 院長        李三剛         臺灣大學附設醫院竹東分院院長    王明鉅   改革很難,特別是在醫療照護業……   維梅醫學中心是怎麼辦到的?   一段美國醫學史上最不尋常的故事之一,   這是說明一群臨床醫療者、護理人員、   第一線工作人員、行政人員、評議理事們以及領導者,   如何用勇氣、前瞻的視野、堅強的決心去追求   顧客滿意最佳化的醫療照護系統變革,   這段旅程,已經走了十多年,目前還在繼

續當中……. 全球專家熱情推薦   福特現任總裁暨執行長艾倫.穆拉利(Alan Mulally):恭喜維梅團隊成為另一個投身於令人信服的願景,並且持續不輟地改善醫療品質的絕佳典範。   前歐巴馬競選團隊醫療資深顧問大衛.科特勒(David Cutler):如果你想了解醫療照護業可以進化成什麼模樣,你一定要認識維梅醫學中心和了解它的努力。本書提供了故事完整的來龍去脈,是不可多得的一本書。   哈佛商學院教授理查.波默(Rechard Bohmer):本書詳實地描繪維梅改革的過程——不只講理論,還有一路遭遇的挑戰,及如何克服難關。這趟崎嶇的旅程還在進行,這對於認真想要進行組織變革的人們而言

,是無價的幫助。   醫療集團管理學會總裁暨執行長威廉.傑西(William F. Jessee):本書列舉了維梅醫學中心,如何持續地改善病患照護的安全、品質與效率──這是一個接一個的改善過程……本書非常啟發人心,任何領導者或想要成為醫療組織的領導者,都必讀此書。

社會福利機構介入失能老人財產安全保障可行性之質性研究

為了解決精神護理之家收費標準的問題,作者鄭智陽 這樣論述:

人口結構的變遷與獨居、未婚、無子女老人的增加,未來將導致家庭支持系統功能的弱化,社會支持系統介入之需求將與日俱增。一般非弱勢老人或略有資力之老人,未來如果在欠缺家庭支持系統情 形下失能,為確保其財產安全,需要社會支持系統之介入與服務。就此,除政府主管機關外,相較於營利性組織,非營利之社會福利機構(下稱「社福機構」)可能比較適合扮演介入與提供服務之角色。但社福機構現以弱勢老人為服務對象之服務模式,並無法因應前述社會變遷衍生之服務需求。監護輔助宣告及信託制度是直接涉及老人財產安全保障的預設制度。本研究首先透過文獻探討,釐清在我國現行法令與制度架構下,社福機構得就老人監護輔助宣告以及老人安養信託

提供之服務,以及可能遇到之制度規範上問題;另一方面,檢視外國相關制度之發展趨勢與服務經驗,探究其值得借鏡之處。再進一步藉由質性研究,透過經由深度訪談,以立意取樣方式,訪談民意代表、學者專家、社福機構人員與金融相關機構人員等共七位,瞭解社福機構就監護輔助宣告制度與老人安養信託相關服務之實際操作模式與狀況,暨其遭遇之主要問題。訪談前,會先提供訪談大綱予受訪者並據此進行訪談;訪談後,會依錄音製作訪談紀錄,就受訪人員予以編碼、去識別化。之後,再比對訪談大綱,就訪談紀錄內容進行分類整理與摘要,並參考文獻探討時所得問題,就進行分類與摘要後之訪談紀錄內容進行分析與闡釋。依研究結果發現,現行法令制度業已允許社

福機構提供相關服務,但社福機構提供之相關服務甚為有限,並欠缺對於財產管理之專業能力。就監護輔助宣告部分,多限於和地方政府合作提供服務予弱勢老人;就老人安養信託部分,與受託銀行合作擔任信託監察人之情形亦屬有限。為便社福機構介入提供老人財產安全保障之相關服務,本研究有如下建議:1.建議地方政府改採特約與支付方式,協助社福機構調整服務模式,以利老人財產安全保障服務之提供。2.在提供監護輔助相關服務時,應在維護服務對象利益前提下,儘可能尊重個人意願與偏好,以符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下稱「CRPD」)之精神。3.建議社福機構強化機構人員之跨專業能力。為此,並建議主管機關放寬社福機構服務人員(個案管

理員與社工督導等)之資格限制,以便社福機構依服務需求引進不同專業人員提供服務。4.建議社福機構之服務應有詳細之規劃與紀錄,以強化作業程序之監督,提升服務計畫品質。5.相關法令之修訂建議:包括將監護人執行職務時之行為基準予以明確化(最佳利益或個人意願與偏好),強化監護輔助職務之監督以及諮詢,介入監護與信託制度之整合,放寬社福機構服務人員資格限制,以及於老人福利法增訂相關規範等。

醫療革命:善用競爭策略,創造醫病雙贏的療護體制

為了解決精神護理之家收費標準的問題,作者MichaelE.Porter 這樣論述:

失靈的療護體系, 每個人都要有新的競爭思維,才能有新作為!   高費用、低品質,關於目前的療護體系,沒有人感到滿意。病患擔心保險的費用與醫療的品質;雇主要面對節節高漲的保費與不滿的員工;醫生與其他醫療提供者的收入被壓縮,專業判斷受到藐視,官僚制度與書面作業加重日常工作;健康照護計畫老是遭到抨擊;藥品與醫療設施的供應商推出許多救命的藥物與療法,卻因為費用昂貴備受譴責;政府也不高興,因為預算失去控制。   幾十年來的醫療改革已經無法改善情況,反而更加惡化。對於健康照護體系,我們需要新的思考方式。   在本書中,國際知名的策略專家麥可.波特,以及創新領域的專家伊莉莎白.泰絲柏格提出改變

的解方。作者認為,目前的醫療照護體系都在錯誤的層次上彼此競爭(如:健康計畫、醫療網絡,以及醫院),但真正具競爭力之處應是醫師診斷、治療,以及預防疾病。在現有的醫療體系中,大家追逐的是議價能力及轉移成本的零和競爭,而非為病人創造價值。   本書勾畫出一個突破性的架構,為醫療體系重新定義競爭力,對醫院、醫生、健康計畫、雇主與政策制定者提出具體建議,促使醫療保健邁向正和競爭,讓體系中的所有人都能受益。 本書特色   1.全書由王智弘博士審閱(史丹福大學副教授兼醫療預防及成果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主任),並與Jennifer F. Baron(哈佛大學商學院競爭策略研究院資深研究員)、黃達夫(杜克大學

內科教授丶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共同針對台灣現狀撰寫專文導讀。   2.國內外重量級報章雜誌專文報導。 名人推薦   「本書針對目前的醫療照護體系提出強而有力的批判,值得廣為閱讀!」——《經濟學人》 國內報導   競爭力大師麥可波特 左拚利比亞經濟右批美國醫療 _《遠見雜誌》2007年4月號   白色巨塔的共犯 _《商業周刊中文版》   當社會因素開始影響企業競爭力…… _《經理人》   波特為醫療業開處方 _《哈佛商業評論》2013年10月號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運作經驗之社會工作專業反思-以高雄地區醫療機構為例

為了解決精神護理之家收費標準的問題,作者徐臣奕 這樣論述:

在「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立法精神與法律規範下,國內各醫療機構從試辦到正式實施,開始落實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以下簡稱ACP)團隊運作,此議題為國內文獻尚缺乏探討,故本研究以高雄地區醫療機構為場域,採用焦點團體訪談法與深度訪談法進行資料蒐集,共計訪談7位醫務社工師,主要目的在於系統性的累積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運作經驗,並探討下列三項問題:1.瞭解醫務社工師對於病主法立法背景與宗旨以及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運作之看法為何?2.比較在不同醫療機構中的諮商團隊組織型態、運作方式及角色分工之差異有哪些?3.探討醫務社工師在諮商團隊中的社工角色定位與實踐經驗反思為何? 研究結果初步發現,醫務社工師對病

主法的精神是給予正向肯定的,且依據不同醫療機構的醫院屬性、醫院層級、經營理念與對病主法的立法宗旨認知之差異,使其ACP的資源投入程度、團隊運作成效、人力配置有別,其諮商團隊的合作模式也會隨著合作時間有所改變,而醫務社工師在不同醫療機構對社工師的ACP業務的承擔類型有所差異,將其區分成三類:「多工型」、「折衷型」、「諮商型」,社工師在ACP團隊中的專業角色分為諮詢者、需求評估者、情緒支持者、溝通協調者,除對本身的角色認知外,捍衛意願人的自主意願和善終的價值是社工師更重要的職責。最後根據上述研究結論,分別針對政策、醫療機構、ACP團隊、社會工作部門提出建議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