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機構土地使用分區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懶人包總整理

長照機構土地使用分區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江中信寫的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和林育智的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臺北市內湖一家未立案的安養中心發 - 調查報告也說明:許可設立為長照機構,除依前2 項規定處罰外,並 ... 3、案發地址之建築物土地使用分區屬第三種住宅區 ... 火災地點是否為立案之長照或安養機構,顯見其身.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一品所出版 。

國立成功大學 都市計劃學系 趙子元所指導 陳映融的 從公共設施公平供給角度探討社會福利設施之供需與選址原則—以都市計畫區日間照顧服務設施為例 (2019),提出長照機構土地使用分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共設施、日間照顧中心、空間公平、可及性。

而第二篇論文弘光科技大學 老人福利與長期照顧事業研究所 林佳靜所指導 林屴涵的 台灣和中國長期照顧機構專業經營者創業精神之比較 (2018),提出因為有 長期照顧、專業經營者、創業精神的重點而找出了 長照機構土地使用分區的解答。

最後網站小規模多機能)長照機構申請籌設及經費補助審查計畫 - 高雄市 ...則補充:六、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辦理長期照顧機構籌設及設立許可作業要點。 貳、目的 ... 三) 交通接送車:使用未達10年與本局終止特約關係,依公務機關財產折.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長照機構土地使用分區,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為了解決長照機構土地使用分區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420餘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事業計畫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以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百頁容積獎勵圖文解說   近50頁同意比例疑難解說   規劃9篇專題,深入分析重要機制   穿插8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權利變

換」、「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實務與理論全貌

長照機構土地使用分區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高雄.議會】都市計劃委員會

都市計劃委員會提出質詢,摘要如下:

一、針對地方經濟之招商與吸引人才,以及產業發展永續經營的都市計畫
(一)北高雄發展受限,產業用地不足
(二)要求擴編路竹科學園區及橋頭新市鎮二期開發

二、因應人口特徵、社會現象及弱勢的土地及空間需求之都市計劃
(一)高齡化、少子化
(二)雙薪家庭工時長現象
(三)針對弱勢身心障礙者
(EX:岡山榮民之家閒置空間變更為為住宿式身心障福利機構臨時使用)

三、岡山區路竹延伸線
(一)比照環狀輕軌變更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二)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導向

四、岡山都市計畫檢討之必要性
(一)容積率問題、長期亦應隨產業帶動而進行通盤檢討
(二)產業用地不足及未登記工廠,因檢討土地使用分區、進行整體變更

從公共設施公平供給角度探討社會福利設施之供需與選址原則—以都市計畫區日間照顧服務設施為例

為了解決長照機構土地使用分區的問題,作者陳映融 這樣論述:

《都市計畫法》於2015年為因應人口高齡化與提供福利服務之設施用地取得問題等,修正第42條與第46條之內容,將社會福利設施納入《都市計畫法》公共設施類別並明訂配置社福設施時應適當考慮居民分布情況,代表未來地方政府將:(一)確保社會福利設施與所需用地之供給以滿足居民需求;(二)從空間整體規劃角度檢視與進行地方社會福利設施的配置。至於社福設施應如何被適當配置、如何決定設施設置之區位則需進一步討論,遂本研究選定社會福利設施中之日間照顧中心作為研究對象,建立一套回應公共設施規劃內涵,可供地方政府檢視日照服務設施配置情形、判斷新設日間照顧中心選址的機制,並擇定地區進行實證;同時討論《都市計畫法》社福設

施範疇可能涵蓋之設施項目,兼併了解目前全台(不含離島地區)各行政區日間照顧服務設施之供需狀況,供政府部門參考。本研究以文獻回顧為基礎,列出《都市計畫法》社福設施可能包括之項目,並進行以下步驟:(一)以2016年「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106~115年)」之服務對象人數推估公式與2013年「國民長期照護需要調查(第二階段)統計結果報告」之調查結果為基礎,進行各行政區日照服務需求人口數推估,並統計現有日照服務設施之分布與可服務人數,討論全台(不含離島地區)各縣市與各鄉鎮市區日照服務設施之需求與供給現況,並將成果回饋給在日照中心被納入《都市計畫法》公共設施項目前,政府引導日照中心供給與配置的方式;

(二)從空間公平觀點進行日照中心配置與選址的討論,借鏡Taleai等人於2014年發表之「綜合空間公平程度評估方法(Integrated Spatial Equity Evaluation,簡寫為ISEE)」中所採用的可及性計算方式,並結合羅倫茲曲線(Lorenz Curve)和吉尼係數(Gini Coefficient)概念的使用,設定空間公平指數計算方式,作為量化日照服務設施配置之公平程度的方法,並結合公部門日照中心慣性選址原則,建立都市計畫區日間照顧中心選址機制,最後將此機制模擬實證於高雄市原都市計畫區(前鎮及苓雅部分地區)細部計畫區。經實證發現:(一)全台各行政區之日照服務設施供需量不

同,其中又以六都相對缺乏日照服務設施資源,而若僅藉由中央社政、衛政部門擬定政策計畫去引導日照中心之供給與配置,對於確保各地方日照中心皆被充足供給的作用是有限的;(二)雖選址機制之設定與採用的數據可能影響實證結果,但就本實證模擬成果得知:同樣有機會被選擇為新設日照中心選址且區位相近的兩個地點,分別作為新日照中心之選址時,對於提升區內設施配置公平程度的成效可能有別,而就實務執行面最便利設置日照中心的備選地點,可能並非從確保服務需求人口公平取得服務角度的優先選址。因此在擇定設置日照中心之適當選址時不宜僅採用人治的方式,且為確保日照中心供給與配置的成效,有越精確的日照服務需求人口總量與分布資訊為佳。本

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包括:(一)建立跨部門資訊流通機制;(二)建議公部門未來進行日照中心選址時,應透過以科學為基礎的方法分析適當選址,且對於選址採用何種方法可持開放態度多方嘗試,而本研究的選址機制可供參考。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2023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5版)

為了解決長照機構土地使用分區的問題,作者林育智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欲直接報考公務人員高考、地方政府三等與四等特考、不動產經紀人地政相關科目的讀者。   2.未來有加入公職報效國家的熱血同胞們。   使用功效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確實吸收最新訊息不漏接!   改版差異   更新法規。 本書特色   法規修正‧全國最新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讓讀者方便查閱記憶。列舉如下: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111.05.23)   □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111.05.13)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111.05.12)   □建築法(111.05.1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11.05.11)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111.05.02)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11.04.20修正草案)   □都市計畫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土地變更處理原則(111.04.13)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3.17)   □產業創新條例(111.02.18)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11.02.15)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11.02.10)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111.02.10)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

細則(111.01.28)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111.01.13)   □住宅法施行細則(110.12.30)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110.12.28)   □稅捐稽徵法(110.12.17)   □行政訴訟法(110.12.08)   □民事訴訟法(110.12.08)   □土地法(110.12.08)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110.11.23)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110.10.15)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10.09.28)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110.09.23)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110.07.15)   □

土地登記規則(110.07.13)   □土地稅法(110.06.23)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110.06.21)   □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110.06.21)

台灣和中國長期照顧機構專業經營者創業精神之比較

為了解決長照機構土地使用分區的問題,作者林屴涵 這樣論述:

摘要台灣和中國皆面臨人口老化問題。老年人口的增加意味著長照機構的需求增加,本研究旨在針對台灣和中國長照機構的專業經營者之創業精神進行比較研究,提供兩岸專業經營者之創業潛力和職涯發展實務建議。本研究以台灣與中國的專業經營者為調查對象,以問卷調查法、訪談法進行分析,回收31份有效問卷與2份有效訪談進行探討。研究人口變項和創業精神之相關性,以及台灣和中國長照機構的經營法規之差異。本研究主要結論如下:一、本研究問卷與訪談結果皆認同,專業經營者之「工作年資」與創業精神相關。而藉由訪談亦發現,「機構立案時間」、「機構立案床位數」、「機構立案地點」與創業精神存在一定關聯性。二、台灣和中國長期照顧機構經營法

規對比:1.相似處:皆提供家庭支援、社區和機構式的多元照顧服務;皆對於居家式、社區式多元長期照顧資源發展態度表現積極。2.相異處:台灣設立採行政許可制,長照制度規定較為詳盡,且全國機構需要進行例行評鑑;中國採備案管理制,長照制度多數尚未完備,且目前僅少數機構自願參與評鑑。三、創業精神與經營法規之間,存在正向關聯性。四、針對兩岸長照制度政策、長照經營者以及未來研究三個方面提出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