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安全管理法懶人包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懶人包總整理

另外網站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資通安全管理法採購指引懶人包說明暨媒合 ...也說明:二、 旨揭活動訂於111年7月26日(星期二)至7月29日(星期五)於台北、台南及台中辦理共3場次,活動資訊詳參附件。 三、 本活動規劃政府資安政策、資安標準及資安健檢/防護等三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工學院產業安全與防災學程 洪士林、陳春盛所指導 梁世隆的 應用IPA於企業面對防疫營運持續管理之探討 (2021),提出資通安全管理法懶人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營運持續管理、高科技產業、重要性-表現度分析法(IPA)、ISO 22301。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王文杰所指導 劉柏逸的 我國非銀行支付監理法制之重塑 (2021),提出因為有 非銀行支付、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電子貨幣、虛擬通貨、加密資產、金融科技、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支付服務指令、支付服務法、資金結算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資通安全管理法懶人包的解答。

最後網站觀點投書:掛羊頭賣狗肉的資通安全管理法 - 風傳媒則補充:如果只從法案名稱來看,這部資安管理法類似美國的國土安全法(防範網路世界的恐怖攻擊),然而內容真是如此嗎? 懶人包:這部法律根本掛羊頭賣狗肉!資通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資通安全管理法懶人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應用IPA於企業面對防疫營運持續管理之探討

為了解決資通安全管理法懶人包的問題,作者梁世隆 這樣論述:

企業要永續經營,會面臨許多災害的威脅與業界的競爭挑戰,如何保有企業面對災害的韌性與同業的競爭優勢,需要建立與實施一些管理辦法因應,其中ISO 22301:2019可以提供一套營運持續管理系統(Business Continuity Management System,BCMS )標準與架構,讓企業可以依循建立BCMS與藉由實施營運持續管理(Business Continuity Management,BCM )、營運持續計畫(Business Continuity Plan,BCP)來因應各種內部、外部環境的風險威脅與挑戰,將災害損失降到最低,而保持企業持續營運,以增加企業的韌性與競爭力。本

研究運用重要性-表現度分析法(Importance-Performance Analysis,IPA ),在面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的衝擊影響,探討高科技產業受訪者在ISO 22301 BCMS標準架構下,對於「營運持續管理」、「供應鏈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關鍵因素在重要性程度及表現度之看法,以COVID-19疫情為例,根據研究結果探討其現況以及提出相關建議。研究結果顯示高科技產業在COVID-19疫情期間,非常重視與實施各項防疫管制措施,且重視與執行供應鏈管理;在應用IPA於企業面對防疫營運持續管理進行分析與探討下,結果證明企業實施ISO 22301並取得驗證,可以

提升企業的韌性與競爭力。

我國非銀行支付監理法制之重塑

為了解決資通安全管理法懶人包的問題,作者劉柏逸 這樣論述:

在後疫情時代的當今,隨著非現金支付工具之使用率日漸提升,我國非銀行支付產業發展確實迎來全新之契機;並隨著2021年7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的修正施行,我國非銀行支付法制的發展,更是迎來全新的篇章。然而,若詳觀本次《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之修法內容,或審視我國整體支付法制體系,卻可發現,我國支付法制似乎仍保守在傳統「以銀行為中心」之監理思維與監管架構中,進而造成我國非銀行支付法制在「監理框架」設計上,仍存在著諸多缺陷與困境,亦同時造成非銀行支付業者,仍須面臨諸多不必要的法規或准入障礙。對此,本研究歸咎其原因無非在於,我國立法者或監管者仍無法正確體認到「非銀行支付服務」與「傳統銀行金融業務」

(存款與放款業務)之本質與風險差異,從而導致我國在非銀行支付法制之形塑上,往往是根基於顯不相容的「監理本質」或「監理原則」,甚而無法形成一套具有完整性與系統性的「監理框架」。因此,本研究在支付體系與支付工具的概覽下,先行釐清與劃定「非銀行支付」應有的「本質內涵」與「發展態樣」;進而,透過非銀行支付的各式「金融風險」探討,統整出非銀行支付服務相異於傳統銀行業務的「監理本質」、「監理目標」、「監理原則」,以及具體的「監理面向」;而後,本研究透過歐盟、新家坡、日本非銀行支付法制的剖析與比較,歸納出形塑現代非銀行支付監理法制應有的基本「分析框架」。從而,藉由前述對於非銀行支付「監理本質」與法制「分析框

架」的歸納,本研究對於我國現行的非銀行支付法制進行通盤的審視與檢討,並總結出我國法制存在著「監理本質」失調、「監理範圍」破碎化、「監理密度」失衡化、「監理措施」僵化等困境與缺陷。最後,基於以上法制困境與缺陷,本研究在正確的「監理本質」理解下,借鑒歐盟、新家坡、日本法制,嘗試為我國提出《銀行法》與非銀行支付法制「監理框架」之重塑芻議,希冀藉帶動我國非銀行支付產業的健全與普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