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健保費計算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懶人包總整理

負責人健保費計算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隆昌寫的 企業營運節稅帳本(四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國立交通大學 管理學院資訊管理學程 劉敦仁所指導 鄭舒琪的 運用健保資料庫分析全民健保第一類投保單位欠費特性 (2016),提出負責人健保費計算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全民健保、健保費、欠費、羅吉斯迴歸、決策樹。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江嘉琪所指導 薛春杏的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扣費義務人相關法律問題之探討 (2016),提出因為有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扣費義務人、法律明確性、扣費義務人之法律地位、協力義務、違反扣費義務之法律效果、就源扣繳的重點而找出了 負責人健保費計算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負責人健保費計算,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企業營運節稅帳本(四版)

為了解決負責人健保費計算的問題,作者林隆昌 這樣論述:

  企業營運的整體節稅包括營業、盈餘分配及股權移轉等三個階段,企業主的節稅應就三階段全盤考慮。本書為協助企業主可以作好整體節稅,特別從營業、盈餘分配及股權移轉三個階段設計、說明,相信本書可以幫助您有效而整體地節稅。   本書在規劃工具的解說方面,其範圍包括:境內投資公司、境內書審公司、境外公司、OBU存款帳戶、信託及人壽保險等;討論涉及的稅目包括:營業稅、印花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贈與稅及遺產稅等。同時以規劃性的討論為主要結構,內容對企業主整體節稅極具參考價值。   且針對已修正或將修訂的所得稅法、股利稅制、未分配盈餘課稅、遺產及贈與稅法、國際租稅通報、美國肥

咖條款、我國反避稅條款、洗錢防制法、海外資金回台課稅及印花稅條例等重要法規加以解說。

運用健保資料庫分析全民健保第一類投保單位欠費特性

為了解決負責人健保費計算的問題,作者鄭舒琪 這樣論述:

全民健保之運作為隨收隨付制度(pay-as-you-go),由全體保險對象、投保單位及政府共同繳納保險費至健保署,所有的醫療費用支出直接由大家繳納的保險費共同支付。我國醫療費用支出逐年上升,健保時常面臨收支不平衡及入不敷出之財務衝擊,而第一類投保單位的保費收入佔全民健保總保費收入約80%,大額欠費往往也是第一類投保單位所造成,故維持投保單位保費收入穩定一直是健保署收入面最重要的業務之一。本研究利用健保署倉儲資料庫,針對2015年1月到12月之間,累計欠費金額超過5,000元的第一類投保單位,並以隨機抽樣方式擷取未欠費投保單位後兩者合併,作為本研究所要分析的樣本資料,以摘要統計、決策樹及羅吉斯

迴歸分析其影響投保單位欠費的特性,例如:行業別、單位規模、單位營運時間長短、負責人年齡層及受僱者投保金額等,可發現不同分析方式所預測的單位欠費結果不盡相同,最後透過誤分類率、ROC曲線以及累積增益圖作為評價不同分析方法之效益,找出可以預測第一類投保單位是否產生欠費之模型,讓主管機關能更了解欠費高風險單位的特性,做更有效率的投保單位保費繳納情形管控。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扣費義務人相關法律問題之探討

為了解決負責人健保費計算的問題,作者薛春杏 這樣論述:

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改革,仿效稅法之扣繳制度,創設扣費義務人代國家履行補充保費之徵收義務,但因扣取標的之不同、法律訂定之差異,縱使其扣取義務人為相同之人,亦在扣取義務上形成了不同之議題。 扣費制度關係人之法律關係不同於稅法之扣繳制度,扣取補充保費之目的與功能亦有別,其所得標的亦異於稅法,扣取補充保費之義務與程序之複雜程度,造成了扣費義務人於履行扣費義務時之諸多問題。因扣費義務人與投保單位在相關法律問題上之差異,需重新釐清界定扣費義務人之法律地位。但其與扣繳義務人一般,無法在現行行政法上以法律課予私人完成行政任務之任一類型定位。扣費(繳)義務人在法律地位上乃依法律規定獨立履行公法上義務

而被納用之私人,即為負義務之私人,但在法律效果上則為行政助手,又或可將扣費(繳)義務人視為在以法律課予私人完成行政任務類型中之嶄新類型。 在扣費義務人應為何人擔任之爭議,認為應以比例原則權衡,較符合憲法上之期待。且對其計算、扣取、繳納、申報與通知等義務,應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扣費辦法、扣費手冊之法律授權亦有待加強,而申報義務無法律授權,無申報亦無處罰,則對補充保費之徵收造成非常不利之影響。依責任債務原則,漏扣取之保費應可由健保署向繳費義務人徵收。未履行扣費義務之處罰樣態,不贊成以未扣之保費金額為處罰基準,且一律按固定倍數處罰,未許機關得參酌具體違章狀況,依情節輕重裁量罰鍰之數額。扣費義務人

之協力義務,應須符合法律保留及法治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 綜理上述之問題後,於最末章提出若干建言,並提出修法建議,以期能對全民健康保險法這個攸關全民健康福祉之制度,為一更周延與健全之立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