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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中山與中國大陸研究所中山學術組 謝榮堂所指導 楊深智的 論媒體壟斷對新聞自由之影響及相關案例探討與研析 (2014),提出物理治療師 換照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新聞自由、經營自由、媒體壟斷、數位匯流。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物理治療師 換照,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論媒體壟斷對新聞自由之影響及相關案例探討與研析

為了解決物理治療師 換照的問題,作者楊深智 這樣論述:

新聞自由,除作為監督政府、傳遞資訊等地位之存在,同時也賦予必須提供公正客觀與多元性言論內容於人民之義務。隨著新聞產業之商業化,各家媒體經營者不斷追求自家企業能達到獲利最大化之情況下,企業間聯合、併購、壟斷市場等商業行為也越來越頻繁,以致影響新聞媒體競爭市場上之所有權集中化現象。同時,不可否認,新聞媒體公司製作新聞時,因為公司資金來源、政治黨派立場、相關企業利益等內部影響,而造成同一則新聞,各新聞台卻有不同播報角度與方式。媒體壟斷一詞,在於媒體所有權集中化與新聞內部控制之情況下,衍生而出之新詞彙。本文試圖分析我國在上述情形下,納入我國法規範管制、美國法制比較、我國媒體市場分佈與家數、未來媒體發

展之數位匯流展望等因素,進行研究媒體產業所有權集中化對新聞自由之影響。雖然在部分學說認為在所有權集中化之情形下,必造成媒體資訊來源稀少,言論多元性則受到一定程度之侵害。本文認為,在我國目前民主自由發展多元性成熟以及人民自主選擇權極高之情形下,大部分媒體亦同時追求收視率以求更高之廣告收益來源時,要刻意隱瞞特定訊息不為播報之機會,大為降低。且在網際網路發達時代,人民在接受資訊來源之選擇更為多樣且方便,則媒體相關企業欲透過併購大量之媒體為言論控制,以致侵害言論多元性之發展更甚為困難。而主管機關還是具有審核媒體間商業行為權力,以保障全民接受新聞內容之公共利益保障,主管機關除應訂立相關法規範以明確訂立相

關審核標準與准駁之依據,以盡法制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