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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雅 和高寶所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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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葉俊榮所指導 黃世瑋的 由新航SQ-006事故檢視我國飛安事故調查制度 (2000),提出因為有 飛安事故調查、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第十三號附約、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航空器失事、重大意外事故、民用航空法、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調查處理規則、新航失事的重點而找出了 左右不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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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故事學部首01:左右不分的阿宏

為了解決左右不分的問題,作者方淑莊 這樣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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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醫臟腑生理遇上西醫解剖形質─唐宗海(1851─1897)的中西醫折衷身體觀析論

為了解決左右不分的問題,作者皮國立 這樣論述:

A撰寫論文之動機與目的: 「中西醫結合」是現今在醫界中常被提及的概念─欲融合中西醫學體系於一元之中。學生關切的是這個融合思想在歷史上初興起時的面貌─在清末即有醫生提出匯通中西醫學的論調,即本文所探討之唐宗海。 初撰寫的問題意識鎖定在醫家言論與其思想的變化上。經過張哲嘉老師建議後,將焦點放在中西醫學各自對身體觀認知的差異上,以唐的理論為基礎,觀察他所談的身體認知和西醫、同時代醫家們所論的身體有什麼離合之處。 從研究回顧中可以知道,對中西醫融合思想的討論,過去都偏重在醫家傳記或思想的簡單、通論式的介紹,而且大陸地區之醫史家

多習慣用固定模式─發展中醫之需求、總結醫學史規律、提升民族自信並發揚祖國醫學等等。對於中西醫融合之初,醫家們關切的究竟是什麼議題,要如何論述並突顯中西之差異,則無甚多著墨。 從本文論述中所將呈現的,是唐如何以西醫解剖之身體來解釋中醫氣化之身體(「迹象」與「本源」之學),亦即「傳統醫學如何被定位」的問題,也未曾有人分析過這樣的一個中西醫對話的歷程。故本文希望解釋傳統醫學理論如何在變動的近代,取得與新學的調和;而此調和之理論又是否有其侷限與問題,這都是過去醫史界沒有深入分析的論題。 而台灣在近十年的醫史研究特色在於與疾病文化、宗教、生活、身體、婦女等諸多議題

之相結合,展現比大陸醫史研究更多元的風貌,並受到國外醫史研究人員之重視。所以在章節的整體安排上,和老師討論後,除鎖定以唐的中西融合身體觀中較為突出,足以展現中西差異這一切入基準外,還希望加入與台灣現有的研究為對話(例如脈、腦章節之設定)目標,展現唐在不同身體層次上之論述;參考現有的研究成果中與思考方式〈如數術化身體、心眼引導肉眼、氣化的身體等〉,再推出過去醫史學界較忽略的近代中西醫與其比較下的不同身體認知方式,做一整體探究。 B、分述: 第二章 唐宗海與其時代 本章闡述「環境」(西醫、年代)與醫者「意識反應」(自學、傳統)互

相影響的背景。 分析唐的生平經歷與著作後可以發現:他對西醫的解剖學認知大多是從翻譯的醫書中得來的;其次,傳統中醫經典如《內經》、《傷寒》是唐認識身體的開始,也造成了他習用中醫經典來衡量對身體的正確認知─據經典以言事。與王清任相比之下,可以看到的是唐堅持傳統醫學的身體觀-氣化重於形質的主觀認知。 合信的醫論對照於當時傳統中醫的身體觀,本章欲勾勒出以解剖學為討論中心的身體知識與當時中國對身體認知上對比的差異點在何處。綜合合信醫書內容與王清任、知識份子的討論中所顯示的訊息,足以滲入中醫身體知識的影響,歸納起來就屬解剖生理與臟腑知識最受唐宗海重視。在解剖生理與臟

腑知識上,因為翻譯名詞與中醫傳統理論知識略有相符,加上翻譯時多採用中醫的名詞與觀念,所以很快得到了唐宗海的回應,唐宗海所要面對的挑戰─靠解剖學所建構的實質臟腑學說。 最後論述的是:唐論之出現,如何能造成、突顯實質臟腑的爭議被討論的情境。中西醫的比較與融合在當時成為一種辨論形式的對話,唐將面對的是新的西醫知識,所以唐所能做的改變就是參考所能見到之西醫書籍,在傳統醫學理論拿來比照,看有無可以討論之處。相對於唐氏著書,雖自有其創見,但他的靈感仍來自古經文較多,也以之解釋西醫解剖形質(只讓(解釋)工具西化而不讓價值觀西化)。 傳統醫論必須在新時代找到出路

,唐所做的就是探索這條可行的道路。他必須找出並隱藏,中西相比下,中醫的弱點在何處;並試著強調、告訴中醫們,其優勢在何處。面對解剖學所帶來的實質臟腑知識,唐宗海選擇回應,他最有利的辯說武器是很多人批評中醫的「守舊」、「泥古」,但是事情往往是一體兩面的,我們看到唐為了尊經而崇古,也要看到唐為了回應「實質臟腑」的挑戰而崇古的一面。故文中將會看到唐的論述,帶有重塑或解釋古經典醫籍中有關實質臟腑的論述,而又對於中醫理論有所辯護,這就是他「匯通」的主要方法。 唐宗海既堅持遊走於五行氣化之說,卻也要實際說出人身之構造。但是,他沒有精良的解剖術,也沒有王清任可以觀察屍體的經驗。他所能做的,

就是將當時西醫有關臟腑與生理形質的知識,來補強中醫理論在這方面的不足;而讓他覺得不合理的地方,不論中西醫理,他也將會適當在著作中反應。唐該如何在醫論中展現他的融合論調,不失本位立場而又能說出一個特別的道理,是本文接下來要處理的問題。 第三章 從左右不分到氣形分論─以肝在左為例 本章首先探索一個中西醫對臟腑實質與氣化的爭議。選擇肝來討論的原因在於肝臟氣化和形質位置的中西論述有所不同,可突顯當時中西醫各自重視的身體認知。 在論述中獲得認知包括:1、肝臟的位置古人都知道(在右)。2、肝臟氣化的位置是古人所重視的(在左)3、確切的形質,不是

古代醫生強調的重點,他們重視的是氣化的臟腑。 本章架構之展開:1、提出對傳統《內經》「左肝」之說的批評(重視形質臟腑的人,認為中醫所言錯誤─中西觀察身體方式的不同)。2、歷來醫論所及肝氣(實際治療的意義)與肝臟位置之關係,以及論述「醫者應該確實知道肝臟位置」。3、中醫們總是將治療肝臟的焦點擺在人體左邊,所以在醫書的編寫上,忽略了「肝臟實際在人體右邊」這樣一個事實。如此一來,讓西醫或王清任這樣的臟腑實證醫家感到不解─歷代中醫的醫論,等於是否定了肝臟實際位置在治療上的重要性。 唐既認同西醫所論肝臟真的位置不在人體的左邊,又繼續堅持《內經》言肝生於左,引申《內

經》的說法並言王與西醫是不明白中醫的陰陽五行學說,才會產生:「肝生於左還是生於右」的疑問。唐認為王清任和西醫都瞭解肝臟位置在何處,卻無法道出肝臟確切的機能為何(氣化);唐對肝之形質只是簡單回應帶過而已。 西醫解剖學在唐來看是一個工具,它能補強古人論肝臟時的理論(雖然沒有資料證明有任何醫家堅持肝臟在形質上是偏於人體左邊的),但它卻也無法解釋肝系、也無法解釋「氣化」之理,也就等於無法說明「肝生於左」的深層意義。 其他醫家:朱沛文(氣與形必分論,與唐一致);張山雷:要治病,不見得一定要瞭解臟腑型態,反而是臟器的生理功能比較重要。 所以中西醫

「融合」之初,立刻遇到中西醫各自對人體內臟認識的方法不同,而出現了歧異。唐論顯示,只要依循著氣化之理就能找到一切身體問題的合理解釋─諸如左脅有動氣、肝氣、肝火;西醫形質解剖學無法觀察氣化之臟腑與氣的流行(治療之著眼點)。故釐清肝臟到底在何方,絕對不會比正確的診斷與辯證來的受醫家關注。在診斷與治療疾病時,醫家不會去討論到肝臟在左還是在右的問題。 唐與他同時代甚至到了民國後的醫家,還是堅持「肝生於左」這句醫學語彙的原因,一部份是為了捍衛《內經》氣化理論所做的宣示,這套理論若被打破,中醫學的整個理論都將站不住腳。還有更重要的原因是,當時的中醫也不需要「由解剖學所帶來正確臟腑形質」

這樣的醫學工具,來輔助他們治病,甚至解釋疾病發生原因。中西醫各自無法全面瞭解個別的醫學體系在談什麼的時候,中西醫都還不認為應該產生一個模糊又不能確定的「中西醫結合」治療的模式,唐宗海只是要拿解剖形質來說明氣化而已。而在西醫的眼中存在的全是解剖學的圖像,而非中醫陰陽五行、氣化的架構,而後者正是唐宗海等人所堅信不移的論調以及西醫最不相信中醫的部分。時逸人:「無怪乎古今見解之不能貫通也」,道盡了中西醫理論難以化解的融合障礙。 第四章 三焦論 三焦:承序前述,「左肝」可以是氣化觀點下的臟腑,那氣是怎麼流動的?西醫質疑中醫的氣化身體觀,唐欲尋找身體氣化的道路。

我們的身體內之「三焦」,是有名無實的、還是有名有實的臟腑?鋪陳歷代醫家、醫論之敘述:無形的、不說明形質的和主張有形質的(脂膜、腔子、隧道、輸水道)三面爭論。不論主有形還是無形說,近代西醫傳入中國後,強調確切臟腑形質的要求使得傳統三焦論述中一些問題浮上檯面。王清任的醫論,已使中醫臟腑理論受到質疑,又適逢西醫學大量傳入中國之時,依靠解剖學所建立的實質臟腑知識,都與傳統醫學的氣化臟腑理論相衝突。所以三焦形質與功能的討論又成為中西醫匯通醫家注目的焦點;另外,醫家普遍說明三焦是氣流動的道路,唐將之納入論述中,欲找出氣化之路,也帶有回應西醫形質觀點的意味在其中。 2

、三焦形質─「膜」說的來源,西醫,清任之質疑與唐初步的解釋。 三焦形質的幾個層次,包含人體內的:1、是「輸水道」2、腠理與營衛3、氣府與血府、氣海與血室4、膻中與心包絡5、腎臟、膀胱與命門、君火的相關論述。第三節疾病病因的形質解釋,例如「太陽」、「少陽」等道路具體化(三焦之地位)。 三焦有形無形的爭論,進行了已有數千年之久;到近代受到西醫學的衝擊。主無形論者,在近代早已是自砸招牌,中醫們不願表明他們不知臟腑,而在中西醫比較之下矮人一截。持有形論者,卻也不能確實指出三焦是什麼;即使勉強指出是赤膜、腔子,也無法說服全部醫家相信,他們只眾口一致堅稱他們看到了三

焦,但對於「膜」卻只停留在「看到」一層意義而已,並沒有與三焦功能聯繫來做進一步的解釋,沒有說出什麼微言大義,結果讓大家覺得有形無形的爭論,只是放在「有形無形」的老問題上,卻沒有對辯證、審視疾病與生理論述做出什麼新的貢獻。 醫者不能自外於當代特有的社會文化背景,唐在他的論述中,極力要證明三焦的存在。除了受到西醫影響而欲創新學說外,還有一點:三焦如果是一個看不見、虛無的臟腑,那麼在西醫解剖學重視形質的風氣影響下,中醫傳統的理論,包括一切依附於三焦的生理論述、疾病解釋,都將難以成立,這對中醫來說是一件極具威脅的事。 與唐同時代的醫家,在名詞採認方面,儘管有與唐

不盡相同之處,但以唐論三焦的主旨來擴大,是一個我們可以看見的趨勢;而這些論述,受到西醫實際形質論述的影響,除了堅持一些氣化理論與中醫特有的術語外,其餘都往實際可見、信而有徵的大方向來論證,唐宗海先啟其鋒,朱沛文、張錫純、王有忠、劉鐘蘅等人更承其餘續的發展下去,三焦只是一個例子而已。 值得思考的問題是:唐宗海將三焦擴大解釋的作為,將命門、包絡、膻中、營衛、膈膜等都納入三焦膜膈網油的理論中,等於是以西醫的理論釐清了張景岳「三焦命門包絡者,醫者之要領,臟腑之大綱」一句話的延伸。強調了傳統中醫的生理論述,並且把人身全體連結功能都歸給三焦,突顯其形質的聯繫功能。但是不是真的全部合理,

卻仍可以被討論。例如唐宗海有一個認識,他言「兩腎將水滴瀝,然後從油膜入下焦,以滲入膀胱」,如果說明唐可能知道腎的過濾尿液功能,可能很多醫家都不相信,因為唐宗海並未進一步探討腎臟的功能,他一些理論的根據,可能都是僅止於看過一些近代翻譯的西醫書籍而已;而這些生理組織,唐其實和舊時主張形質說的醫家一樣─他們「看到」的,不管是實際看到或是參考醫書中的膜,大家都堅稱他們看到的就是三焦之形質。 唐的這些論述,在後來一些醫家如吳錫璜眼中,就不是那麼高明了。吳評論說:「三焦一門,醫學家各自為說,屆今尚辨別不清,余正在考究中。唐容川《傷寒補正》,考据詳明,指出實質,是否真切,仍屬未明,不敢強

解。」在受過更多西醫學薰陶的中醫眼中,唐將三焦擴大解釋的論調也許就出了一些問題。就像張錫純說的:「醫家仍有疑義者,因唐氏雖能確指出三焦,而未嘗博採旁引,徵明油網確糸三焦也。」在某些醫家的認知中,唐之論證仍不夠充分。 後來的中西醫融合思想醫家惲鐵樵認為,三焦所指的應該是「軀體之能力」,而非三焦是屬於軀體的一個臟器。三焦的爭論,又回到氣化與身體功能上來,而與西醫所強調的臟腑實質分開,與前章「肝在左」的討論是一樣的發展方向,只是肝在一開始就沒有「無形」的問題束縛,醫家闡明肝臟在右邊的實質,但也必須捍衛傳統氣化學說;而若有所爭論,還是舉氣化之說為上,來做立論。現代的中醫,幾不採唐的

說法了。那唐的理論有什麼意義呢?中醫黎伯概曾評論唐的三焦論:「古時三焦之說不甚明瞭,有形無形,千古聚訟。唐宗海主有形,指板油網膜,即是三焦。」唐的理論,是不是真的就解決了「千古聚訟」的難題?還是只顯現在西醫學衝擊下,中醫對臟腑實際形質的短暫反嚮?後來的中醫學研究,明顯將問題的解答帶往後者。回顧檢討歷史,今天我們看到的,應該是唐宗海曾經試者,給傳統中醫學在近代的發展,披上一層新的、可以看見的薄紗。 第五章 唐宗海論中西醫消化作用 三焦說明了氣在人體中的生成與行走道路,這些道路,是中醫臟腑生理與西醫解剖形質相混合的產物。接著,氣和人體內的津液是如何透過道

路,與各個臟腑相連結,完成一個大形的生理作用呢?本章以現在名詞的「消化系統」為例子,在這個整體論述中,唐加入了一個傳統中醫理論沒有說明清楚臟腑─胰臟在內,來說明中西醫臟腑之間的連結與功能發揮,使讀者更瞭解氣在人體內的作用,如何能兼顧形質之說─中西醫個別的臟腑生理是如何透過合作關係以維持生命機能,並簡要探討中西醫各自所論的身體消化器官,有什麼個別差異與雷同處。 本章的論述焦點擺在1、脾臟在身體內的地位2、胰臟功能的論述(脾的一部份─膏油之功能)3、油膜擔任的(五味─五臟)運輸。4、中西認知差異─如「膽汁」對「膽火」等。 關於唐宗海對消化器形質與功能

的論述,他曾說:「《內經》所言,化穀以氣,西醫所言,化穀以汁,有此氣,自有此汁。」從此層面看來,近代中國的身體知識中,胰臟的形質與功用被正式形塑後,其臟腑的「形迹」某一方面給中醫臟腑理論帶來的不是新的挑戰;對唐宗海而言,反而有點像是要詳細說明舊傳統與知識的開端。唐必須依照五臟為主的理論來做折衷,不超過傳統醫學的範圍。 由本章來看,當時中醫們不認為他們在歷史上曾經忽略了胰臟或其功能;要留意的只是說法、翻譯的巧妙各有不同而已。就如文中陳存仁所言:西醫所說的「胰」,即中醫所說的脾臟。存在不同的名詞解釋,醫家認為那只是代表「胰」在中國的名稱沒有統一的問題;唐論欲展現中醫臟腑理論已經

有一套完整論述消化作用的道理,即使加入西醫胰臟的消化功能,也無損其理論之完整。歷代醫家沒有必要、也不想去違背傳統中重視脾胃的功能,而去努力統一出胰臟這個名詞,這是唐會將脾和胰拿來做比較的原因,以及出現「沒有胰臟,但中醫沒有忽略胰臟功能」這樣的論調。 唐宗海折衷醫理的工作卻讓我們發現,中醫理論下的「臟腑之性情部位,各有不同,而主病亦異。」五行、表(府)(臟)、標本的連結基礎,主宰了特殊的臟腑功能與特性,以及互相影響、輕重地位的複雜關係;而不像在西醫論述消化器官時那樣均衡的狀態下,臟腑能各司其職。近代西醫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對臟腑形質的精細描述,給予唐的印象也是如此。但是由統一

的臟腑形質所帶來的生理知識,如胰臟、膽汁等功能,唐不認為自己所謂的臟腑生理會與西醫真實解剖形質有所歧異。他們將問題的核心放在名詞解釋的不同,而非西醫發現了新臟腑或新學說,故而才有眾醫家的折衷比附。 第六章 探索「千古脈診之準繩」─中西脈學的對話 另一視腳:血與管(有形)氣與脈(無形)的對比關係;本章試圖透過中西醫學對「脈」知識的對話,探討中西對脈的形質與氣化的各自表述、中醫脈診文化中配對臟腑的理論以及脈診文化與脈理論本身之聯繫。近代不論中醫或西醫,脈都是依附著形質的心臟來談的;中醫的脈與西醫的血管,在唐宗海的醫論中,有若干的交集,只是其中些許的差異,卻是

中醫在討論診脈技巧能否成立的關鍵。雖然脈都與心臟的功能有所連結,不過,在西醫論述下,所有的脈搏與血管、血液,都與心臟有關:相反的,中醫的脈不只與心臟相關,而是與五臟六腑相連結,這是中醫在切脈時賴以診察全身狀態的基礎;而且中醫的脈是生命的象徵,它的功能可以與全體的生理運作發生關係,脈是臟器獲得支援的道路,是血的,也是氣的道路。(脈學之成立要件:「有諸內必行于外的『象』」、「心眼引導肉眼」)用眼睛看,加上器具輔助,西醫也看不到中醫所說的經脈,可以說明經脈或脈診說是錯誤的。 在認知人體機能與臟腑型態時,脈又足以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脈不單是氣管或血管而已,脈的含意實包括了兩者。若論

中醫的「經脈」,無法完全透過肉眼或儀器來完全證明其存在,也無法用一種定義來說明脈到底是什麼。一百多年前的唐宗海,用他所認知的西醫血脈、「膜」與經脈,藉以說明氣血在人體內遊走的道路,並試著證實中醫的經脈在體內合理的生理運作。這只是一個經典知識再確定的動作,唐企圖尋找確切有力的合理證據,來維護中醫臟腑知識的完整。事實上,原本經典沒有說明的知識或是詮釋身體觀方式的不同,在西醫血管的理論引導下,唐硬要套進去形質的身體內部構造,當然造成了許多不明的模糊地帶,例如唐將經脈比為「腦筋」的一部分,沒有繼續深入的說明。 唐宗海看西醫的血管知識,認為他們拿著周身血管圖,來衡量中醫的十二經脈與奇

經八脈,批評根本「無其事也」;而《醫林改錯》,也謂「經脈無憑」。唐宗海評論這兩種言論是「不知經脈之說」,只知「剖割死人,安能復辨經穴」;而且「經道非血管也,故《內經》言某經多血少氣,某經多氣少血,足見經道,統血氣而言,不得以血管氣管當之也。」事實上,唐所擁有的古代脈學知識體系內本來就不重視脈的「實質」,古人重視的身體是李建民所說的「數術化身體觀」;但是唐所要論證的結論,卻是用西醫的血管為中心的形質來比附經脈之氣流行全身,當然會出現的若干差距與不盡理想之處。 脈診的理論今日仍活在中醫的現代診斷學內,其累積之經驗與悠久歷史是中醫們珍視的文化寶藏。唐與西醫的跨時空對話,讓我們知道

脈診文化與理論有了什麼轉變。在前人研究成果豐碩的基礎上,我們終得以重新檢視脈學成立之理論與可能被質疑之論調。 西醫們或翻譯醫書者都認同中國人掛在嘴邊的「脈」就是西醫生理上的「血管」;只是中醫所謂血氣的道路,不只眼睛看到的血脈重要,眼睛看不到的氣脈也同樣重要;如果只用唐重視氣化臟腑的立論來申論這一段,無法完全回答西醫的質疑論述;雖然唐的主觀意識仍非常強列,但唐沒有否認西醫用眼睛觀察到血脈的事實與重要性。 綜觀近代西醫呈現的脈學知識,有一些的確與中醫脈診理論相似,但在內涵上多了血液循環理論與血管受物理、化學之原因所產生的改變。與疾病的相關影響,也可作為診斷身

體的參考,不同的是,中醫卻可以透過診脈來診察人體細部五臟六腑的疾病;而且特定的脈象也不是單指身體全部狀況,透過手部位寸、關、尺與壓脈時手指力道的大小分類(浮中沈),五臟六腑各自的疾病,也都能了然於醫者心中。 其次,西醫之機械性脈搏與中醫之脈學終究是不同的東西。中醫的脈學不是建築在形質解剖上,而是建立在陰陽氣化上。而西醫總是展現「將骨脈、皮肉、臟腑,層折剖割,以示精詳。」故中醫整個脈學來講,和西醫以心血運動基礎所建立之血管知識畢竟還是有一大段差異。惲鐵樵言:「脈搏為人身血管之跳動,脈學乃醫者指端之觸覺。病症不同,脈動亦不同;脈動之不同,乃根於病證之不同。脈學的真正意義,是辨別

不同之脈搏,以推測不同之病證。」脈搏與脈動是不同的,脈動,是醫者透過審證與指端的觸覺感受脈搏兩者而成,而最終需要醫者的判斷,對疾病做出診斷,這是中醫脈學的真實意義,不光是闡述生理狀態或血管情形而已。 另外,唐宗海沒有批評西醫肉眼可見的血脈有不合理之處,他也贊同脈為血府;除了在他的醫論中強調西醫用肉眼無法看見的氣脈─經絡;執此,脈實包括了氣化和形質的雙重身份,而且血脈和氣脈─更明確的說,是血氣在脈的內外行走,都與臟腑相連結,從而成了唐堅信不移的脈診基礎。 若就脈診能成立的原則下來論,「脈」實無法單一用氣管或血管來作一元化的定義。若照王清任那樣必須說

明脈是血管或氣管才算是「定準」精確,那唐不斷強調氣血交會與流動的氣化論即無法成立。 照唐自己說法,脈本來就存在「氣管」與「血管」兩種定義,但他還是曾堅定說明脈是血管,只是為了說明王清任言脈是氣管的理論不對嗎?一方面又強調西醫不懂氣的流走,拉出三焦膜與行氣之管(衝脈)的二重論述。其實氣在人體內無所不在,只是看唐怎麼解釋而已吧,連腦筋也可以是氣的流動道路。 氣的流走,從張錫純所言:「氣化之透達,又不必顯然有隧道也」要義中被繼承了。脈可以是血管,也是氣管;另一面來看,氣是無形的,其實根本不用討論道路的問題吧。從中西脈學的對話中可以體會,脈學能否成立的關鍵與脈本

身的形質息息相關。而對若干形質的交集與些許的差異,可以看出是醫家們加工的痕跡。 脈與經絡的定義與其實質到今日仍是論爭不休的問題。但是照唐的說法,脈診能成立的基礎正是他自己定義的那樣,既完整也無任何疑問。這種弔詭的現象還存在於脈診文化中─在看似理論應該還沒被證實的前提下,經然能發揮令人驚嘆的診斷功能。古代醫學中脈的概念一直很含糊。人體各處的聯繫、傳導系統皆可以用「脈」來表示,怎麼定義,說法分歧難明。 有了完備的四診和參為前提,補上不可或缺之經驗,臟腑配位的理論才可瞭然於指下,絕非西醫所指陳那樣神奇又不可相信,說光靠診脈就能知道所有臟腑疾病,唐即使為理論辯護

而辯護,也不會認為單憑脈診可以知道一切疾病。現在經脈依舊無法看見,而依靠它而成立的脈診竟已施行千年之久,至今不休,這也是脈診文化的特殊所在吧。 第七章 心智活動之所出─中西心腦論述之交會 本章所要解決的問題,即唐宗海面對來自腦主思考、記憶的知識體系,促使唐對傳統中醫學做出另類詮釋。他如何融合兩方面的說法,說明主導人身全體的是心還是腦的問題;那麼,其它的臟腑,又佔了什麼樣的地位。前幾章所討論的臟腑,唐都是拿相同性質的臟器來融合比附,現在較為不同的是,腦和心是完全不同形質的臟腑,唐欲如何連結折衷,是本章欲勾勒出的圖像。 文中顯示,中醫

們重視的是基於氣化理論的身體的功能,而不是對腦形質的重視。唐論中以心為主心智活動的中樞認知,與常用的語言、身體認知、醫學知識、治療經驗之累積有關係。中醫觀察人體內部的臟腑,靠的不是肉眼對形質的精密確認,而是用解剖看不到的神、氣、靈、魄、魂、精等氣化用語,來解釋人的整體生功能。所以惲鐵樵才會發出:「心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就解剖講,不可通;驗之事實,卻甚真確。」氣的相關用語也深深根植在身體認知的文化語言結構中。故各家論述在文獻中都指出腦氣筋是靠「氣」來做為媒介,而當時中國醫家也採用文化語言中常用的「氣」來做融合解釋。 而從本章來看,唐的論述都是循著伴隨特殊生理功能而存在臟腑之

氣走的。如廣義的「髓」的形質,它的本源是腎臟之精氣;又髓可以通於各臟腑,而為各臟府所利用。故唐說的治療本體都隨五臟之氣存在於臟腑之中,而非看到那一個人身主宰─西醫所論的腦。 必須說明,唐的論述中誤謬之處仍多。例如腦筋的傳導方向,不是由各臟腑傳向外界;而是從腦出發(運動),或以腦為終點(感覺)。另外,唐對「腦筋」的粗淺,導致他混淆腦筋與「筋」、「經道」的形質為同一物,應該加以分辨,但卻沒有加以交待。不過,他的錯誤認知,也反應出廣義氣的流走,在人體內並沒有嚴格的方向限制,人體到處都有氣,它可以是往各臟腑流動,也可以往身體外顯現出來。 在腦說上,唐之所以仍能成

一家之言的原因還在於當時西醫對大腦功能仍不完全明白。就像文初所說,仍有人認為心智主宰在大腦之外;而西醫也不時用「心」或「魂」這樣的語言來說明心智活動的關係。熊十力說:「神經系統只是心作用之所憑藉以發現。」、「人類猶保留動植物的生活機能與知覺、本能等作用。在此等範圍內,故實測術之所得施,然亦止此而已。若夫高級心靈,如所謂仁心,則惟有反己體認而自知之耳,誠非實測術所可及也。」實際解剖實驗室裡是無法發現「靈明」的,只能看到形質而已。這個解剖的「盲點」,致使西醫也會用「氣」或「靈明」來解釋大腦功能,給了唐論述的著力點,或說是錯誤的語言引導,使得唐堅信他的氣論在西醫理論中也可以說的通。

而此章所論與三焦、消化系統之不同:在於唐只須堅持氣在人體的論述,試著解釋其傳導道路,而不用大費周章去拿形質來比附,就像各種髓、骨骼、肌肉等肉眼所能見的形質,都不是敘述身體時的重點,它們的源頭,各臟腑之氣所代表之功能與意義才重要。而從唐對形質論述的一些誤謬可以反應,他認為形質只是他辯說的根據;真實的形質與真實的道理並無法劃上等號。 時序直到民國,惲鐵憔雖已確切認為腦為心智活動之所出;但即使腦的功能已如此清楚,惲氏仍認為「靈魂」之說是不可廢棄的。他認為西醫長於科學,但是以科學驗之於大腦功能之事,卻仍有許多未能講明之處,所以他認為心智活動除了大腦外,還有另一元之說法,就是形而

上的靈魂。惲原以此說來引伸說明《內經》中一些學理的重要性,有醫學也有一些哲學的內涵,是不可以廢棄的。 隨著時代推移,腦說已被納入正規的生理學,成了一般人的常識了。但從時逸人所言:「古醫所謂氣,多指神經之功用而言。」氣是維持一個人生存、活動的基礎。唐強調的氣反映了中醫科學化後仍存在重視「氣」論傳統的歷史脈絡。所以即使腦說被接受了,也還是會出現心腦融合論這樣的產物,那是對形質臟腑與不同於「氣」文化的排斥感在發酵。唐一再強調的:氣化才是在說明道理的本源,而形質只是迹象之談而已,此即為從主導心智活動的中西醫療文化中,對身體認知的差異。 最後,栗山曾言,中國人對於

身體的看法,並沒有類似臟腑位階高低的問題,他是指傳統醫學中臟腑的總體主導地位而言,仍有可修正之處。從唐宗海所論述的精、氣、神三者就是在說明人主導身體最重要的概念,而其所代表的心、腎,的確有著類似西醫腦的主宰功能,而中醫認為腦髓的生成和腎比較有關係,故論及人身中樞時,腎被拉進來與心並論,地位似乎也提高了。 總結: 中西醫初會時要怎麼融合、方向在哪裡?從唐論的各種身體內功能運作之角度來檢視,他的成果給人「會而不匯」的感受;因為唐的融合說完全是為中醫理論背書的。他的自圓其說,顯示中西醫療文化交會時可能會發生的特殊現象。唐之醫論,顯示當中西醫匯通之初,其遭遇之問

題豈止一端;然而卻難以逃脫「中醫臟腑生理遇上西醫解剖形質」這樣的學術課題。 文中所論,皆為唐宗海有獨到見解之處,可以看見,他亟欲找出一條過去中醫所不知道的解釋方式─用西醫的臟腑形質,來詮釋中醫本身的傳統。唐的論述方向是:中西詮釋可以有所不同,但中醫在歷史上已曾經將臟腑形質點出,只是西醫不知而已。 我們又可看到,從唐的習醫過程與他對臟腑生理的認知來看,不論他心中所嚮往的醫學真理,還是他賴以醫病的治療的方式,其實完全是中醫的,這從他反對王清任為始的一些醫論中就可看出端倪,他主觀的認為抨擊或質疑中醫臟腑理論的見解都是有問題的,他還是堅持肝在左、三焦有形、心與腎

主記憶思考等傳統醫學中的臟腑知識;也反映出他對西醫臟腑形質的態度,並非完全否定;只是唐認為西醫並沒有看到人體更深一層的功能運作,這個功能運作,還是靠著傳統醫學理論來建立起來的。中醫的氣化與臟腑理論,透過唐自己的說明,人體生理運作並不一定要西醫式的解剖形質來背書。西醫本身的貢獻,對唐而言只是解釋人體與臟腑的工具,而其解剖技巧,對中醫也是沒用的。 栗山從中醫的身體圖像切入,發現中醫的身體觀「首要目的是標明部位和名稱,像不像實物是次要的。」故靠解剖形質所建立的臟腑理論,對唐來說是不重要的;他強調的身體觀,就像熊十力所言:「宇宙大生命,不是科學時測知術所可施。分析術,只可用之以窮物

理,斷不可以分析而見真生命。」一旦「剖析,則物死,誠不可得生命。」臟腑形質是可以強調的,只是死人是沒有氣的,所以唐認為解剖形質也無法研究出身體的真正意義。 但西醫的臟腑形質仍對唐宗海有參考價值。從唐費心解釋這些臟腑功用的言論就可推知,解剖形質仍可能助唐突破古代中醫「用臆想來補充缺少的事實,用純粹的想像來補充現實的空白」的觀察身體方式。故唐的主觀意識是中醫的,但是西醫解剖之精,縱使他認為是沒有用的,但他仍必須依據西醫精確的形質來做回應。從單一臟腑肝臟,到氣化道路三焦、整體生理作用與功能(消化、思考、脈脈理與循環),唐仍必須針對中醫在形質理論方面不足的地方,作解釋補強之工作;如

果我們只是把唐所重視的傳統醫學重說一遍,就失去了討論的意義;重要的是唐的論述,已經使中醫脫離了一部份原來的傳統,開始尋求類似西醫形質的解釋;即使中醫傳統的本質不變,解釋的工具(形質)也必須略作一些層次上的改變(膜、胰、血管竅、腦髓筋),以適應當時新說法的挑戰。 先有這樣的主觀存在於心中,那麼中西醫初次融合的侷限也就出現了。西醫未發現的,或西醫書中未詳細寫明的醫理,唐一律視為「西醫不知」。但是他卻沒有解釋,為何他口中晉唐以來失傳的仲景之學、至理名言會在他手中復興。故唐雖然旁徵博引,並比較中西醫臟腑的異同,實未能解決《內經》與西法的匯通問題,究其所為,則為「匯而不通」,雖跨出了

第一步,但離現代意義的「中西醫結合」理想,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唐宗海一開始抱著:「彼(西醫)以刀割治病,不得不詳其形迹。然用心則苦,而操術實粗」這樣的觀念,導致唐的總體醫論無法吸取西醫解剖學的長處;而在藥物方面,唐也認為:「解《靈》、《素》不傳之秘,而西藥之得失,亦可舉此以訂證焉。」傳統經典的「不傳之秘」,已蘊含西藥之理,說明唐根本不想去瞭解西藥的藥理,其中西醫融合之範圍與廣度自然也就窄化了。另外,唐屢舉西人的實驗與形質來作為說服讀者的證據,包括三焦、膏膜、腦筋中氣的形質道路,以及脈可以是血管,也是氣管的問題,唐都進行理論上的加工。他說:「西法用數倍顯微鏡,照見毛形如樹,其

下有坑,坑內有許多蟲,或進或出,其實皆氣之出入也。」事實上也算是另一種「心眼引導肉眼」的現象,唐(認為)看到了氣與其道路在身體內的形質。 唐宗海的志業在整個中醫史中又該佔著什麼位置呢?與唐宗海同時代的醫家們,對西醫形質也作了些許回應,而且和唐的意向大同小異;隨後的中西醫匯通醫家,在西醫形質理論的瞭解上做出更大的努力,並將研究觸角延伸至藥物學,而中西醫融合的工作遂燦然大備,邁向另一個時代,但是它們仍和唐宗海一樣,無法遺忘它們本身的中醫臟腑理論帶給它們的薰陶。 謝利恆談到:「中西匯通為今後醫家之大業,然其人必深通西洋醫術,又真能讀中國之古書,詳考脈証,確知中

國古所謂某病者,即西洋所謂某病;或某與某病確有相同之處,而又能精研藥物之學。」雖然在疾病與藥物的融合方面,唐著墨較少,但是謝在評論唐的醫書時說到:其書「不無牽強附會,然能參西而崇中,不得新而忘舊」,的確是「吾道中之先知先覺者也。」謝的結論,可說是肯定了唐的醫學論術在醫學史上的地位。唐宗海絕非文初「嚮壁騎牆之徒」一語所能承受,唐的一些見解,仍為後來的中醫所繼承;即使有臟腑理論解釋上層次之不同,但一致趨向中醫本位理論的初衷,卻被不斷拿出來強調。 我們可從文中歸納出宗海醫論之趨向。在某些部分,他的思想展現了復古與創新的思考路,他不斷的以他個人所瞭解的西醫解剖形質,來解釋中醫身體

觀;但對西醫在用藥、治法與科學精神方面卻沒有足夠的認知與介紹。但他開創了「參西」的中醫身體觀,這是他思想價值所在,也是「中西醫融合思想」初起時注意的醫學課題:「匯通」思想的初衷,是被定位為重新詮釋中醫身體論述的。 面對西醫的理論衝擊,中醫究竟還能不能繼續維持發展的自主性?梁漱溟言:西方喜「新」,而東方「好古」;西方文化以「向前為根本精神」,而中國則以「意欲自為調和折衷為其根本精神。」唐正是在進行這種「調和折衷」之論,摸索歷史的新路了;如果唐宗海曾經能夠在中醫臟腑生理與西醫解剖形質中間,找到一個醫家評價認為還算合理的支點,也許就能給予中醫們良多感觸與啟發,在那中西醫融合之初的

堅持,即唐維持中醫自主性的初衷。

江湖夜雨讀金庸

為了解決左右不分的問題,作者馬大勇 這樣論述:

☆35年讀金庸,18年講金庸,骨灰級金庸迷馬大勇教授向大師致敬之作☆ 上百場講座,逾20萬金庸迷參與,一位難求的講座精華首次出版!   沒聽過馬大勇教授講金庸,別說你懂金庸!   金庸為什麼拿不到諾貝爾文學獎?   《鹿鼎記》其實是部反武俠小說?   《笑傲江湖》最可能發生在哪個朝代?   金庸筆下連口枯井、連個雕像都有完整故事?   金庸小說的情節,全由神祕的命運之手決定?   金庸所有作品中,誰才是全宇宙最幸福的人?   金庸筆下的每個角色,都能教我們如何做人?   金庸所寫的其實是「文化入門級百科全書」?   金庸小說也有破綻?金庸創作時的趣聞軼事?   就讓屢創金庸講座「爆滿」紀

錄的文學教授,告訴你答案!   知名教授馬大勇從五種視角,以幽默卻不失專業的解讀,帶我們走進金庸的江湖世界,看盡人生百態,深刻理解人性。   「人類歷史長河裡,沒有一個作家像金庸那樣,天南地北在我們的肉身上蓋下印記。」──毛尖 各路讀者盛讚   「每個武俠迷都應該看的一本書!」   「本書寫得很好,觀點明確,非常引人入勝,值得收藏與欣賞。」   「總結的太有道理了!」   「好書!不愧是骨灰級金庸迷寫的書!」   「江湖,夜雨,讀金庸。這個意境!這個俠氣!這個愜意!」  

由新航SQ-006事故檢視我國飛安事故調查制度

為了解決左右不分的問題,作者黃世瑋 這樣論述:

中文摘要 二000年十月三十一日晚間,正值「象神」颱風過境台灣地區之際。一架新加坡航空公司SQ-006班機,機型B747-400因起飛滑行時誤入中正機場施工中跑道,導致起飛時撞上施工機具。共造成83人死亡(包括4名客艙組員)、44人受傷的慘劇。事發之後,台灣當局的緊急動員能力已較一九九八年華航大園失事強化許多,不過事發後的調查工作,卻依然發生飛安會與桃園檢方爭奪調查權的狀況。有鑑於新航事故調查過程中所引發的爭議以及飛安事故調查制度的特殊性,本文決定以此次新航事故調查工作為出發點,對我國的飛安事故調查制度進行檢視,並提出興革建議。 關於新

航事故的發生,必須認識到事發當時的時空背景及操作環境。長久以來台灣在國際民航界的表現並不理想,這相當容易使國際間將新航事故的發生與台灣不良的飛安紀錄作聯想;其次,在操作環境上則是必須注意到事發當晚正值颱風過境,前述的背景及環境再加上發生事故的新航公司飛安紀錄優良使得台灣當局如何處理此次事故受到國際間的高度矚目。以我國目前關於飛安事故的調查制度而言,制度結構上雖然有改善的空間,不過已經儘量合乎第十三號附約的要求而有相當國際化的水準,然而卻仍然在調查過程中發生爭議,本文認為主要的問題在於相關的權責機關對飛安事故的調查制度認識不足所致。 既然相關的權責機關對於飛安事故調查

制度的結構認識不足,便有必要將飛安事故調查制度的應有結構進行說明,以強化對飛安事故調查制度結構的認識與理解。飛安事故調查制度的結構包括制度目的以及具體的制度設計;在制度目的上包括積極面向的調查事故原因,避免事故的再發生,以及消極面向的不追究與事故相關的過失或責任。而在具體的制度設計上,首先必須先建立有別於航空運輸行政部門的專責性調查機構,為確保調查結果的公正性,賦予該機構獨立行使職權的權能;該機構除了專責調查飛安事故之外,還包括在調查結束後向相關的行政部門即業者提出安全建議;而在調查程序上,是以「合作」為主要的程序設計理念,而該理念則具體的表現在飛安事故調查程序的「開放參與」;最後在與其他國家

機關的互動上,首先由於不同的制度目的、調查機關、程序但卻是相同調查客體情況下所可能引發的調查權爭議部分,本文認為應該以「飛安事故調查優先」、「平行調查」、「機關協調」三原則作為解決機關間調查權爭議的模式。另外,在調查報告出爐之後,基於維護調查公正性的考量,也必須注意到調查資料不能在後續的司法程序中無限制的使用,仍必須有所限制。 在瞭解新航事故的發展過程及爭議以及飛安事故調查應有的制度結構之後,本文在第四章對我國歷來的飛安事故調查制度進行回顧的工作,本文希望一方面藉由本章的說明更加瞭解我國飛安事故調查制度的發展脈絡,另一方面也以本章的說明作為本文第五章對我國飛安事故調

查制度進行前瞻的基礎。 基本上,本文將我國歷來飛安事故調查制度的發展區分為三期,分別是第一階段以民航局為事故調查機關的「球員兼裁判期」、第二階段飛安會初始成立的「飛安事故調查量能建構期」、以及第三階段飛安會成立之後,制度強化的「飛安事故調查量能強化期」。 首先在第一階段,早期由民航局擔任調查機關的時代事實上對於飛安事故調查制度的結構是缺乏理解的。不但對於第十三號附約所宣示的事故調查目的缺乏認識,在具體的制度設計層面;首先,飛安事故的調查是屬於民航局的權限範圍,然而在飛安事故發生時民航局所主管的事項將可能成為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因此由民航局

「球員兼裁判」式的調查,難以確保調查的公正、客觀性,更遑論能夠提出有效的安全建議。為解決民航局擔任調查機關時所衍生的「球員兼裁判」問題,以及一九九八年我國重大飛安事故頻頻發生但卻欠缺本土性飛安事故調查機制的現實,行政院加快了成立專責性飛安調查機構的腳步。不過飛安會成立初期仍在於物理性調查量能的建構,前所提及在民航局擔任調查機關時代制度層面需要解決的問題則仍然並非此一時期的重點。 在基本的調查量能逐漸建構完成之際,飛安會開始面臨到我國飛安事故調查制度層面上的問題,因此在第三階段便在制度層面進行強化。民航法2000年的修正以及「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處理規則」的制訂雖

然使得飛安會在具體的制度設計上更能夠契合飛安事故調查的制度目的,但是新加坡航空在中正機場的事故卻使得我國飛安事故調查制度在未來面臨兩大困境,一為調查過程中與其他國家機關間(特別是檢調機關)如何取得協調的問題,另一即為調查資料如何在後續的司法程序中使用的問題。 在對我國的飛安事故調查制度的發展進行回顧之後,本文認為在就我國的飛安事故調查制度進行前瞻之前,有必要進一步作比較法上的觀察,以作為日後我國在制度設計上的參考依據。 首先在國際上,第十三號附約長期以來做為國際間飛安事故調查制度的綱領性、指導性的規定,我國目前的飛安事故調查制度也是以第十三

號附約作為設計的藍本,因此本文認為有必要先就第十三號附約的內容作一介紹,在經過粗略的說明之後,本文認為第十三號附約主要的特色在於事故原因的調查鑑定重於事故責任的追究,以及重視國際合作精神的調查制度設計。不過第十三號附約的實際操作仍有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包括該附約在非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當事國或非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會員國發生效力的問題、飛安事故調查制度與各國國內司法調查制度間因制度目的不同在調查過程中所可能引發的爭議、飛安事故調查費用在國際間如何分擔的問題。 其次,目前在主要的飛安先進國家當中,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在飛安事故調查制度方面的制度設計及操作經驗可以說是各國在建

立飛安事故調查制度時的主要參考對象,我國的飛安委員會也部份的採拮了美國的制度,因此本文在第五章的第二個部分即以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的飛安事故調查制度為例,進行比較法上的觀察。在制度目的,NTSB的制度目的也是在於調查事故原因並避免事故的再發生。組織上,NTSB屬於國會依法所設置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但其並不行使管制權限。至於NTSB的權限主要仍然在於調查包括飛安事故在內的運輸事故,對聯邦行政部門提供安全建議。在具體調查權的行使上,調查人員擁有比一般聯邦人員更為廣泛的調查權限。另外,相對於目前NTSB在訪談事故相關人員的過程中並沒有任何誘因得以使受訪對象毫無顧忌的說出事實真相的現況,美國軍方對受訪

對象所做的保密承諾似乎是相當特殊的制度。至於調查程序上,美國較為特殊的是在於調查過程中聽證的舉行。另外,在與其他聯邦行政部門間的互動上,美國原則上雖承認NTSB調查工作的優先性,不過仍以「平行調查」的方式處理其他聯邦行政機關對事故的可能的介入,並要求NTSB在具體的調查工作上與其他聯邦機關進行協調。最後,美國法上健全的政府資訊公開法制固然得以使調查所得到的資料公諸於世,不過必須注意到在與事故相關的後續司法程序上由於為避免侵及法院對具體個案的事實認定權,調查資料的運用並非毫無界限仍然有所限制。 第六章本文就我國飛安事故調查制度進行前瞻,並提出部分制度上或政策層面的興革

建議;在具體的制度設計方面,組織上應該更為強化飛安會「常設委員會」的性質,在人員方面飛安專業人才一直是我國在建構飛安事故調查制度時所遭遇到的重大問題,解決之道還是在於儘速健全飛安專業人才的養成管道。在權限方面,飛安事故調查機關相當重要的提供安全建議功能在我國似乎無法如同NTSB一般的施展,這或許是因為NTSB為國會依法所設置,再加上美國三權嚴格分立的背景,使得NTSB所提供的安全建議得以順利被接受並進一步由FAA落實成為運輸政策,雖然我國飛安會安全建議並未透過國會的力量,不過日後飛安會也應該強化這方面的功能,使調查工作不至於白費。至於事故調查過程中,如何創造使事故相關人員「據實陳述」的誘因?除

了將事故調查所得進行類型化,並限制事故調查資料在後續司法程序的使用之外,美國空軍對受訪者提供證詞的保密承諾似乎是不錯的方式,不過仍然不如「豁免」可能的刑事責任來的直接有效,但「豁免」必須嚴格其要件。而具體調查權的行使將涉及到人民的基本權利,基於法治國家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應該儘速以法律進行規範。另外雖然「開放參與」調查程序有助於調查程序的透明度及調查結果的可接受度,不過,得已參與調查程序的都是在後續司法程序中可能成為被告者,如何平衡此一缺失,是非也是飛安會必須面對的課題。至於在與其他機關的互動上,未來飛安會仍應採行「飛安事故調查優先」、「平行調查」、「機關協調」處理可能的調查權爭議,另外也應該將

調查所得之資料進行類型化,而非無限制的公開或提供給法院。至於政策層面上,基於運輸系統已安全為終極考量的特性,本文認為應該在組織上成立一國家級運輸安全委員會負責調查所有類型的運輸事故,另外也應制訂一般性的「運輸事故調查法」作為該委員會行使職權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