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股利發放日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懶人包總整理

國立政治大學 智慧財產研究所 劉江彬、周延鵬所指導 邱國晉的 跨國智財交易租稅效益之研究 (2008),提出大樹股利發放日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智慧財產控股公司、租稅規劃、移轉定價、避免租稅濫用、重複課稅、成本分攤協議。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大樹股利發放日,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跨國智財交易租稅效益之研究

為了解決大樹股利發放日的問題,作者邱國晉 這樣論述:

過去許多企業,將企業原本擁有的智慧財產(例如:專利、商標、營業祕密…)與企業的其他資產、負債,分離出來,成立智慧財產控股公司,並透過智慧財產供股公司的經營管理,獲取大量的租稅利益。此一租稅規劃工具雖然已引起稽徵機關的注意,但運用得當,仍可為企業創造可觀的利潤。智慧財產控股公司的設立架構,母公司通常會在低稅率的國家或州,設立一完全控股的子公司,由智慧財產控股公司自行創設、或自母公司繼受智慧財產。智慧財產控股公司授權的對象,可能是母公司、亦可能為不相干的第三人。智慧財產控股公司的租稅效益,來自智慧財產控股公司通常選在低公司稅率(甚至零稅率)的地區設立,對於權利金收入予以免稅的地區。母公司付給子公

司的權利金費用,母公司可作為費用扣除,藉以降低母公司的所得稅。智慧財產控股公司可透過發放股利,或對母公司融資等方式,解決母公司的資金需求。透過智慧財產控股公司進行租稅規劃,最重要面臨『移轉定價』與『避免濫用租稅協定』,因此智慧財產控股公司進行的關係人交易,不能是純為獲取租稅利益的假交易,必須有商業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