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綜合研究所副所長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懶人包總整理

中央警察大學 行政管理研究所 盧偉斯所指導 李俞霈的 警察人員心理擁有感與組織公民行為關係之研究-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為例 (2020),提出台電綜合研究所副所長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心理擁有感、組織公民行為、警察人員。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行政管理研究所 盧偉斯所指導 楊惠茹的 基層員警工作倦怠、工作滿足與調職傾向關係之研究:以花蓮縣警察局為例 (2009),提出因為有 工作倦怠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電綜合研究所副所長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電綜合研究所副所長,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警察人員心理擁有感與組織公民行為關係之研究-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為例

為了解決台電綜合研究所副所長的問題,作者李俞霈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瞭解警察人員心理擁有感與組織公民行為之關係,並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外勤警察人員為研究對象。本研究採分層隨機抽樣方式,針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0個分局,從每一分局中抽取四間派出所,每間派出所選取10位作為本研究樣本(所長、副所長必須填答,其餘為巡佐及警員)。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為研究工具,問卷內容包括「心理擁有感」構面8題、「組織公民行為」構面24題,共計32題。總計發放400份問卷,有效問卷為279份,有效率69.75%。所獲得樣本資料透過SPSS統計分析軟體,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皮爾遜積差相關分析及多元迴歸分析,資料分析結果經本研究綜合討論獲得以

下之結論:壹、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外勤警察人員的「心理擁有感」與「組織公民行為」屬中高認知程度貳、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外勤警察人員在「心理擁有感」及「組織公民行為」上會隨個人屬性變項不同而有顯著差異參、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外勤警察人員的「基於組織的心理擁有感」與「基於工作的心理擁有感」對「組織公民行為」具正向預測力本研究依據研究發現提出下列建議:一、讓全體警察人員於合理範圍內參與警察組織的重大決策二、定期舉辦外勤警察人員工作經驗分享會三、不以性別考量重要職務人選、用人唯才四、營造溫馨、友善工作環境五、發展派出所特色關鍵詞:心理擁有感、組織公民行為、警察人員

基層員警工作倦怠、工作滿足與調職傾向關係之研究:以花蓮縣警察局為例

為了解決台電綜合研究所副所長的問題,作者楊惠茹 這樣論述:

台灣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迅速,國民知識水準提高,民眾對政府機關的施政品質要求亦更趨嚴格。從新聞報導或報章雜誌中看得出員警人員的工作表現有時和社會觀感有出入,這將使員警人員倍感壓力,慢慢地員警人員的工作倦怠與無力感會一一浮現,甚至產生工作不滿足或調職念頭等負面影響。隨著時代的變遷,工作者的工作效率、要求或績效等日漸受到重視,伴隨而來的是日漸膨脹的業務及其所帶給工作者的負擔,逐漸衍生其對於工作的心理倦怠。實證研究也指出工作倦怠是具有一種破壞性的感覺,對於個人及組織而言都可能須付出莫大成本。因為產生了工作倦怠感,就會減少工作投入的心力,提高其調職意願、減少產量,最終會造成組織效能的降低,故此,對於如

何降低警察人員的工作倦怠,提升工作滿足感,實為警學研究的重要議題。本研究係以花蓮縣警察局的基層員警為研究對象,探討工作倦怠、工作滿足與調職傾向關係。經由實證分析,本研究之主要發現如下:一、花蓮縣警察局的基層員警,經分析工作倦怠之平均程度約略高於中等程度。經推究其原因,內閣不斷更迭,警政署隨內政部長之上任而成立不同之治安政策,惟於政務官爲民眾負責,民意掛帥之時代下,員警原以取締不法、維護治安之強權角色下,逐漸轉變成「爲民服務」之親民、愛民之柔性角色。員警在與民眾接觸的互動過程中,基於員警優良形象,必須保持語氣愉悅、笑容親切,避免衍生民眾檢舉與無所不在的媒體題材報導,以符合員警機關的要求,因此可能

會導致員警更需要付出更多的精神來改變內心感受。二、花蓮地區員警的個人屬性在「工作倦怠」構面部分以「現任職務」與「服務地區」具有顯著差異。而在「現任職務」方面以所長、副所長及其他為研究對象,研究發現所長較其他(基層)員警工作倦怠感低,原因可能係主管級職務處於領導地位,個人成就感較高,又職務執行方面,基層員警係直接面對民眾,事務繁雜,故較容易產生倦怠感。另於服務地區方面,共區分為單純地區、較繁重地區、繁重地區三部分,研究初本假定服務區域越繁重,工作倦怠愈高,因為服務區域越繁重,其工作量越重。但研究發現不同服務區域之員警人員在工作倦怠感上有顯著差異,但於較繁重區域服務基層員警之工作倦怠感卻比繁重服務

區域基層員警還高。本研究認為可能是因為花蓮的員警人員治安交通單純,故地區特性差異不大。三、花蓮縣警察局的基層員警經分析工作滿足之平均程度約略高於中等程度,其中在從警年資與服務地區對於工作滿足平均數均高於中等程度。從警年資區分為「0-5 年」、「6-10 年」、「11-15 年」、「16-20 年」四組,研究初本假定從警年資越少的員警人員在工作滿足感上程度越高,因為畢業後進入警界較有工作熱忱且比較容易得到滿足。但研究卻發現不同從警年資之員警人員在工作滿足中外在滿足構面有顯著差異,而且年資久的員警工作滿足大於年資輕的員警。四、本研究發現在單純地區服務之員警人員在工作滿足程度上有比較繁重區域高,尤其

是外在滿足構面上更明顯。推究原因可能是因為花蓮單純地區服務之員警人員的員警人員有山地加給、工作環境更單純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