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約聘人員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彭孟嫻寫的 職場霸凌:法律調停專家教你維護職場權益,化解工作場合的欺壓侵犯 和優渥客的 66張圖讀懂法律通識課:不花錢找律師,職場、租屋、消費……等 50個疑難雜症都能自己搞定!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時報出版 和大樂文化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人力資源發展系 吳思達所指導 陳思潔的 心理契約違反、犬儒主義與職場偏差行為關係之研究—以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為例 (2021),提出勞工局約聘人員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心理契約違反、犬儒主義、職場偏差行為。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周兆昱所指導 沈昭瑩的 公部門編制外人員勞動條件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聘用人員、約僱人員、臨時人員、僱用安定、同工同酬、均衡均等待遇、編制外人員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工局約聘人員的解答。
職場霸凌:法律調停專家教你維護職場權益,化解工作場合的欺壓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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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勞工局約聘人員 的問題,作者彭孟嫻 這樣論述:
「職場霸凌」不單指工作當中的言語傷害與肢體傷害, 也包含薪資、權益、輕蔑、冷落、刁難、孤立、性騷擾、栽贓、汙衊、歧視! 本書解析20種職場霸凌, 讓法律調解專家告訴你,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做。 ․20種不同類別的職場霸凌,讓你知道職場霸凌發生的情境,協助你遇到職場霸凌如何保護自己。作者的「真實外商經歷」,以及列舉出「職場霸凌觸法」的「法律章節」,讓你能夠「面對職場霸凌」與「處理職場霸凌」。在這國際化的時代,掌握「職場霸凌生存法則」,用對的方法面對職場霸凌,讓你在職場逆轉勝。 ․20種職場霸凌:薪資霸凌、職場權益霸凌、人力剝削霸凌、職場言語霸凌、妨
害名譽霸凌、冷落霸凌、職場雙重霸凌、性騷擾霸凌、情感霸凌、不當解雇霸凌、職場共同過失霸凌、職場網路霸凌、職場栽贓霸凌、職場歧視孕婦霸凌、職場歧視殘障者霸凌、文化霸凌、種族霸凌、職場年齡歧視霸凌、職場肢體霸凌、主管偏心霸凌。 在職場的工作環境中,教你維護職場權益,化解工作場合的欺壓侵犯,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權益! 工作永遠是人與人的修道場,職場修道場你需要知道── ․「勞動契約」的權益:「薪資保障」、「加班費」、「出差費」、「特別休假」規定,還有公司福利當中的「健康保險」、「職災保護」。除此之外,「政府勞保」、「資遣與解僱」等。 ․新時代上班族與公司
的關係變化,當中「混合模型」的工作形式與工作中的「網路監管」。 ․職場男女關係,是忌諱,還是祝福?是「性騷擾」,還是真愛?在職場需注意的「情感霸凌」。 ․在職場不要人云亦云,職業歧視的「言語貶低」,屬於「言語職場霸凌」,同事的看法一定要過濾。 ․在職場不要加入公司小道消息造成「妨害名譽霸凌」,小心不要讓霸凌同事的汙名掛在你身上,因為危險就在你身邊。 ․職場霸凌中的「冷落霸凌」常常發生在你的友善回答,千萬不要傻傻的有問必答。 ․遇到職場霸凌,呈報公司高層有必要,但是注意「越級報告」的危險,小心老闆與經理同陣線,讓你成
為「職場雙重霸凌」的受害者。 ․不可恃才傲物,急著加薪就是等著無薪的開端,但是要注意公司「薪資是否達標 」、「是否刻意降薪」、「是否按時薪資給付」、「薪資報稅預扣方式」的「薪資霸凌」。 ․不要凡事講求公平,有時候 不公平反而是你的人脈累積。但是,要清楚任職公司的「公司福利」當中的「健康保險」、「職災保護」,也要知道「政府勞保」,不要讓自己落入「職場權益霸凌」的不公正而不自知。 ․臨時委派當日出差任務,但是如果公司沒給「出差費」與「加班費」該如何解決?在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中,仍然要注意「人力剝削霸凌」。 ․在職場「男女同工同酬」是職
場的權力,不要落入男女不平等的「職場性別歧視」霸凌,在職場員工也有權利得到「特別休假」,不要成為職場休假不平等的「福利剝削霸凌」。 ․在職場,棒打出頭草,「懲罰不同流合汙者」屬於職場霸凌,怎樣觀察職場方向,不要落入「職場共同過失」的霸凌。 法律調解專家教你如何維護職場權益,化解工作場合的欺壓侵犯,讓你在職場建立公平健康的工作環境。所謂的「職場霸凌」(workplace bullying),不單指工作當中的言語傷害與肢體傷害,也包含薪資、權益、輕蔑、冷落、刁難、孤立、性騷擾、栽贓、汙衊,還有孕婦歧視、文化歧視、種族歧視等也是職場霸凌。職場的「勞動契約」當中的基本薪
資、加班費、出差費、男女同工不同酬、休假等的違法,也是屬於職場霸凌。除此之外,公司是否有給付公司福利當中的健康保險、意外發生後的職災補償等,也是屬於職場霸凌範疇。 本書特色 ․職場20種職場霸凌+法律規範,讓你知道如何面對職場霸凌&如何處理職場霸凌。 ․此書包含「職場實戰故事」、「職場法律」,以及「職場生存潛規則」。 ․職場入門必學!在職場你不需要逃避職場不公平,你要知道的是面對與處理逃避職場糾紛。 ․用對方法,面對、處理職場霸凌,化解工作場合的欺壓侵犯,讓你在職場逆轉勝! ․法律調解專家教你如何顧全自身權益與建立公平健康的工作環境。
誠摯推薦 《換日線》頻道總編輯&天下雜誌未來事業部數位營運總監 張翔一 教育廣播電台主持人&金鐘廣播得獎人 常勤芬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國防部公聘律師 陳冠仁 名人推薦 每一篇內容都是以案例開題,點出涉及的事實爭議與法律問題,再佐以加拿大以及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讓人能夠清楚明瞭。甚至,看完全書內容,就會發現,這本書除了從「法」的角度,教導員工如何防範霸凌;更從「情」、「理」的觀點,指導員工應該如何用最好的方式表達自己的訴求,爭取自身權益之餘,又不失職場應有的分際。──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國防部公聘律師
陳冠仁
勞工局約聘人員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林于仙事件,四個月過去,無法對市民或議員提出內部調查報告!
一句資料都交給檢調,撇清了所有責任。
過去發生社會注目案件,多半是行政和司法調查並進,公部門可以優先公佈行政調查結果向社會說明。
為什麼這案,在市府的層次沒有辦法給大家明確的答案?要等到外部司法機關或者是監察院來調查才有真相?
金山小編過勞也是推給勞保局認定。一位強調安居樂業的市長應該可以做更多!
一位員工,選擇在自己工作場域結束生命。這當中,市府有沒有違反職業安全法的問題?
台灣曾有把自殺列為職業病的前例。
林女的職務內容,與五甘心和廖泰翔脫不了關係,種種在工作過程中的壓力,難道市府沒有應負起的責任?勞工局不用徹查到底?
五甘心這兩年確實從新北市府核銷了3500萬元。衛生局提供的案源,是他們最大宗、也最穩定的收益來源。
媒體披露這間公司還有剝削治療師、部分員工沒有執業登記,且服務項目申報有問題⋯等種種問題。
市府有責任去了解,他們委託的單位究竟是間什麼樣的公司,未來還要不要委託?
權勢的影響力無所不在。
陷入權勢性侵的被害人,難以在第一時間道出受害經歷。「無法發聲」容易被司法認定為合意,但若能看出權勢的運作,也許判決結果就會不同。
侯友宜市長擁有行政調查權、和政風單位。他絕對有能力調查「權勢」在事件中如何運作,並提供給司法單位,而非只提供事發當天的前因後果。
他可以做的,比我一位議員多很多很多。
就看他做與不做。
心理契約違反、犬儒主義與職場偏差行為關係之研究—以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為例
為了解決勞工局約聘人員 的問題,作者陳思潔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心理契約違反、犬儒主義與職場偏差行為之影響。本研究以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員工為研究對象,總計發放380份問卷,回收363份,回收率為95.5%,有效問卷為344份,有效問卷比率為90.53%。本研究將樣本資料進行因素分析、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相關分析與迴歸分析後獲得以下研究結論:一、 年資為3年以上的員工心理契約違反程度較高。二、 臨時人員之員工心理契約違反程度較高。三、 臨時人員之員工犬儒主義程度較高。四、 臨時人員之員工職場偏差行為程度較高。五、 心理契約違反對犬儒主義有顯著相關,且具有正向影響。六、 心理契約違反對職場偏差行為有顯著相關,且具有正向影
響。七、 犬儒主義對職場偏差行為有顯著相關,且具有正向影響。八、 犬儒主義對心理契約違反及職場偏差行為具有部分中介效果。
66張圖讀懂法律通識課:不花錢找律師,職場、租屋、消費……等 50個疑難雜症都能自己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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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勞工局約聘人員 的問題,作者優渥客 這樣論述:
★2021最強法律防身術★ 江湖走跳你早晚相堵ㄟ丟, 你需要這本超簡單, 蒐集各種有趣案例的工具書。 ◎別說你用不到!這年頭職場、買賣、人情上的陷阱無所不在 本書將最常見的生活糾紛,分為5大面向,以有趣的故事及圖表介紹相關法條。不管你是被告還是告人,越早懂就越能防身自保。 ◆工作職場面:老闆的規定不是聖旨,不懂法律就等著被「拗」很大。 ◆消費糾紛面:懂得消費法條,才能買得安心、不當冤大頭。 ◆租屋房事面:自己的家自己罩,就算遇到惡房東、惡鄰居也不怕。 ◆交通車禍面:不管誰撞誰,掌握證據最重要。 ◆親友財務面:不論多麻吉都要寫借據,免得翻
臉不認人。 ◎ 66張圖表和插畫& 50則一問一答,清楚好記 ◆加班費、資遣費應該怎麼算?勞基法的請假扣薪是怎麼規定? ◆網路購物退貨的4原則是什麼?買禮劵該注意哪些事? ◆遇到旅遊糾紛該怎麼蒐證?購買的商品真的「售出概不退還」嗎? ◆遇到惡房東該如何反擊?新家裝潢完工,發現建材有瑕疵怎麼辦? ◆朋友借錢不還,要怎麼追討?借錢給朋友要怎麼算利息? 這些糾紛就在你我身邊,要遇到很容易,要解決卻不太容易。好好利用本書的66張圖和50個Q&A,就能輕鬆看懂看滿,並且case by case學到解決之道。保證不用花錢請律師,不用鑽研法典來「苦毒」自己,就
能搞懂生活中的基本法律問題。 ◎這是一本超好懂得法律工具書,讓你少花一點律師費! 雖然新聞上常報導恐龍法官、黑心律師,台灣其實有很多暢通的調解管道、公益法律單位。先有基本認識,真的遇到事情才不會求助無門,甚至被人坑。律師費也是依照案件複雜程度而定,不用先做最壞打算。 ◆有糾紛一定要花錢、花時間跑法院打官司嗎? 可優先考慮和解及調解,省事、省時更省錢,真的解決不了再打官司。 ◆不懂法條,又沒錢請律師,就只能等死嗎? 台灣政府和民間,有許多免費的法律資源供民眾利用,許多規模較大的法律事務所,甚至設有免費的律師諮詢服務。 ◆請律師打官司,至少得花多少錢?
律師費並沒有公定的標準,依案件的複雜程度,會有不同的收費。 名人推薦 勞動部認證勞資爭議調解人 張宏彬
公部門編制外人員勞動條件之研究
為了解決勞工局約聘人員 的問題,作者沈昭瑩 這樣論述:
本文透過文獻分析法討論公部門編制外人員之制度發展沿革與現行公務機關使用編制外人員之運作現狀。我國編制外人員制度因人員類型複雜,歷年立法院、銓敘部、考試院、行政院人事總處提出個別草案,希望能統合編制外人員制度,但因為編制外人員與編制內人員工作內容高度相似,以致改革編制外人員制度將會影響編制內人員之權益。又因編制內人員與編制外人員個別管理的行政機關不同,修法草案難以有共識,草案進度難以推行。本文透過檢視編制外人員之制度上之構想與實際上行政機關對編制外人員人力運作之狀況比較,發現現行編制外人員之使用已逸脫原先法規設定之目的。行政機關對於編制外人員之需求發現已從原先需要考試進用制度之外的人才,更
包含員額縮編人力不足需要人員執行編制內人員之工作等需求。現行法規與實際操作上以不同,確實需要對於編制外人員制度進行修法。 本文透過勞動基準法之僱用安定原則與日本之均衡均等原則檢討現行編制外人員之勞動條件之爭議。發現編制外人員之透過定期契約僱用與考核制度配合,製造人員彈性流動之外觀。然實際上行政機關對於該行政業務之需求並非短期性。行政機關為達員額縮編、減少行政成本之目的,犧牲編制外人員之僱用安定,對於編制外人員並不公平。編制外人員與編制內人員完成相同工作,但實際上之薪資與編制內人員有差距,本文透過日本派遣勞動之均衡均等原則討論,認為進用方式不同,但在對於編制外人員不應有不合理之差別待遇。 本
文發現編制外人員之權益保障有部分缺失,尤其以約僱人員最為嚴重。約僱人員因法規制定與契約外觀以致在公務員保障法與勞動基準法的保護之外,成為公務人員與勞工之間的未受保護之人員。約僱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有其必要性。當編制外人員已是行政機關不可或缺之人力,保障編制外人員之權益亦是提升行政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