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懶人包總整理

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章忠信寫的 著作權法逐條釋義(5版) 和楊朝仲,文柏,林秋松,董綺安,劉馨隆,徐文濤,李政熹的 系統思考與問題解決(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ptt也說明:「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PMLBA,Professional Master's Program of Law in Business Administration)最重要在結合管理與法務兩種專業,使得企業經理人或事業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書泉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張心悌所指導 鍾宇的 虛擬通貨之研究—以內線交易責任為中心 (2021),提出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區塊鏈、虛擬通貨、投資契約、內線交易、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劉宏恩所指導 羅濟軒的 論使用醫療人工智慧系統之侵權責任—以臨床決策輔助系統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人工智慧、醫療臨床決策輔助系統、侵權責任、醫療過失責任、商品責任、高自主醫療AI的重點而找出了 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的解答。

最後網站台大開辦碩士在職學位學程再塑專業能力管理法律醫學生技跨 ...則補充:臺大進修推廣部自104年首次於竹北校區開辦「事業經營碩士在職學位學程(PMBA)」後,續於105年再開辦「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PMLBA)」。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著作權法逐條釋義(5版)

為了解決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的問題,作者章忠信 這樣論述:

  本書作者之背景橫跨產、官、學,以多年之鑽研實力,用簡易平實的敘述方法,逐條解說著作權法之立法目的、法條規定內容的意思、並精選著作權專責機關的重要函釋及法院相關重要判決要旨,是關心著作權議題,想要瞭解著作權疑義的讀者之最佳選擇。  

虛擬通貨之研究—以內線交易責任為中心

為了解決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的問題,作者鍾宇 這樣論述:

發展迅速的區塊鏈技術塑造了Web 3.0時代,伴隨去中心化金融監管議題逐漸發酵,虛擬通貨發行所涉及的市場秩序維護和投資人保護議題,開始備受各國金融監管機關關注,而本文所主要探討者,乃虛擬通貨內線交易責任的相關疑義。雖然虛擬通貨市場上確實存在某些內線交易問題,但有鑑於虛擬通貨尚有許多監管之不確定性,究竟應否將之納入內線交易法充斥不少爭議,也無怪乎國內外對於虛擬通貨內線交易相關的實務判決仍相當缺乏。然而,內線交易法目的所欲維護之市場秩序,是否會及於我們所熟知的比特幣、乙太幣乃至其他類型虛擬通貨之市場,實有其值得思考之處。有關虛擬通貨的證券法定位,各國證券主管機關透過各式官方資料,試圖說明虛擬通貨

的證券定性考量或監管策略,我國金管會亦於2019年7月正式核定「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為有價證券,並提出相關發行規範說明,對於我國虛擬通貨的證券監理可謂一項重大突破。然而本次核定函令及相關說明,僅為虛擬通貨證券監理的開始,待未來國內出現虛擬通貨發行之實際問題時,可能會產生更多現行證券交易法適用上的疑義。以內線交易為例,內線交易法目的之思考到各項構成要件之適用,在虛擬通貨領域皆可能存在某些論點的歧異。本文主要沿襲2018年瑞士FINMA對虛擬通貨的分類,將虛擬通貨分為支付型、功能型及資產型,以輔助分析虛擬通貨於內線交易規範之適用性,並觀察我國證券交易法與期貨交易法規範,討論各類型虛擬通貨可能適用

的內線交易法規依據。在比較法上,則著重參酌美國SEC及CFTC兩大金融監管機關的實務案例處理,思索我國規範上可資借鏡之處。最後,本文提出若干我國規範上之建議,使「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能明確適用證券內線交易規範,並期望金管會逐步核准虛擬通貨相關期貨商品,讓其他不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有機會受到期貨內線交易規範之檢核,希能透過建立明確的內線交易法制,增進投資人對國內虛擬通貨市場環境的信任。

系統思考與問題解決(3版)

為了解決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的問題,作者楊朝仲,文柏,林秋松,董綺安,劉馨隆,徐文濤,李政熹 這樣論述:

  本書詳細介紹並教導系統思考的應用,引導讀者從觀看片段到重新審視整體;由事件表面到了解背後的變化結構,由靜觀分析變因,到知曉箇中結果,進而取得各事物之間的平衡。      本書的安排與設計希望讀者能在培養問題解決能力、表達能力、觀察分析能力、規劃能力、管理能力之餘,也同時學習英文寫作、投資理財、專案管理、職涯規劃、求職面試等幾個與就業相關的重要議題。      十二年國教新制課綱上路後,更將「系統思考與解決問題」列入核心能力,因此本書特別開闢「八爪章魚覓食術與高中創新教學」一章,以實際例子說明系統思考在高中創新教學上的應用。      透過本書,可瞭解到許多專家所提出的目

標與理念,是實際發生在你我生活中的,而不只是天邊一抹晚霞,雖然美麗,卻不實際。   本書關鍵即戰力:   問題解決能力、英文表達能力、財務分析能力、   專案管理能力、職涯規劃能力、求職面試能力。   ●「即戰力」:當紅管理學大師「大前研一」提出,世界專業人才的養成方向。   ●「系統思考」:一個開啟您無限學習能力的方法。   ●「八爪章魚術」:引導您洞悉系統思考。   它是「第五項修練」中最重要的一項。   新加坡優秀文官團隊,自高中開始就以「系統思考」培育其規劃能力;   南京市十幾所優秀高中也指定「系統思考」為其選修課程;   台灣更在十二年國教課綱中,將「系統思考」列為核心素養。

  如今您也可以透過本書自我修練。   頂級推薦(依姓名筆劃)   朱雲鵬 《金磚四國》 作者   江瑞祥 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 副執行長   何旭輝 中華電信公共關係處 副總經理   何卓飛 教育部體育屬 署長   杜貴欉 前國立苑裡高級中學校長   胡志強 中國國民黨 副主席   范立達 臺灣記者、作家、新聞評論員   馬彥彬 逢甲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主任   葉連祺 嘉義大學教育行政與政策發展研究所 所長   熊培霖 大中華專案管理促進會(GPAC) 臺北主席   蔡長鈞 環球科技大學健康學院 院長   賴志樫 臺師大國際人力資源發展研究所 副教授   藍武王 交通大學運輸與

物流管理學系 榮譽教授

論使用醫療人工智慧系統之侵權責任—以臨床決策輔助系統為中心

為了解決事業經營法務碩士在職學位學程的問題,作者羅濟軒 這樣論述:

隨著應用於醫學影像判讀分析與提供治療方案之醫療臨床決策輔助系統興起,改變醫療機構、醫師與病患間的互動關係,體現於告知說明義務內容、醫療機構、醫師執行醫療業務之注意義務內容與標準之調整,及使用系統為病患診療之醫療過失與責任成立之認定。又,若系統出錯,系統製造商是否需負責,究竟醫療機構、醫師與系統製造商應如何分配責任?當未來出現高自主醫療AI,醫療機構、製造商又應如何分配責任?本研究旨在探討能否按我國民法、醫療法、消保法與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向醫療機構、醫師與系統製造商分別主張醫療過失責任與商品責任?主要將整理與分析美國學者對於醫療過失要件之調整見解。另,將以歐盟與美國之商品責任法於適用AI之要件

疑義,探討我國商品責任法制於適用醫療AI上可能衍生之相同爭議;又,輔以歐盟相關機構對於AI等新興技術出版之研究報告,勾勒出AI產品之管理與監管措施。同時,本文將以歐盟研究報告與美國文獻、自駕車相關立法例中提出之新興歸責理論進行論述。鑑於現階段臨床決策輔助系統居於輔助角色,醫師負有把關系統決策正確性與最終決策之責任。然而AI之資料依賴性、自主性、不透明性與不可預測性,需考量系統製造商相較醫療機構、醫師,較有能力與機會控制系統風險,尤其針對未來應用之高自主醫療AI,製造商自須負起主要之賠償責任,醫療機構仍須負起使用人責任。然而,未來醫療AI無可避免越趨複雜、人類越難掌握風險,需考量建立與加強包含醫

療強制責任險、產品責任險、甚至是醫療AI救濟補償基金,並延伸討論是否需賦予醫療AI法人格之責任體系。無論如何,皆以消費者,甚至是第三人都能順利且快速地獲得損害填補為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