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急救責任醫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懶人包總整理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劉士豪所指導 丁充逢的 偏鄉與離島醫事人員工作權益之研究 (2020),提出112年度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急救責任醫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偏鄉醫療、離島醫療、IDS計畫、營業登記限制。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大學 戰略研究所 沈明室所指導 陳建名的 我國海軍執行人道救援與災害防救任務之研究 (2019),提出因為有 海軍、海上非傳統安全、海上安全、非戰爭軍事行動、人道救援與災害防救的重點而找出了 112年度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急救責任醫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112年度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急救責任醫,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偏鄉與離島醫事人員工作權益之研究

為了解決112年度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急救責任醫的問題,作者丁充逢 這樣論述:

現代民主國家藉由社會保障制度,照顧人民維持其基本之生活需求,不僅是國家存在的重要目的,更是國家之基本責任與義務。全民健康保險的施行目的,以「全民納保、危險分擔」為核心觀念,如何降低民眾就醫之經濟障礙、消弭城鄉健康的不平等,等等醫療公平性問題,都是我國衛生政策持續關心之重點。衛生福利部所戮力推動的「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IDS計畫」中,其核心的目標乃是「醫療在地化」,以解決基層醫療可近性不足、因受限交通不便,使急重症後送備受挑戰、急重罕症醫療量能不足、偏鄉離島醫療院所設施設備老舊等四大問題,透過健保系統支援及特別撥列公務預算,以解決醫事人力招募不易問題,進以保障醫療資源不足地區。然

而透過「IDS計畫」進行醫事人力支援,首先恐出現的是「醫事人員在兩地營業處執業」之問題,在我國多起實務判決中,曾發生醫學中心參與「IDS計畫」後,反倒被健保署認定受雇之醫生、牙醫師、醫事人員,在兩地不同營業處營業,有違法兼職行為,使醫學中心之受雇醫事人員動輒遭行政機關以罰鍰相繩之問題。其次在我國勞動基準法陸續修法,為促進醫事人員勞動權益保障,改善既有過勞情形,以將住院醫師與護理師納入適用勞基法後,然而問題是,目前偏遠及離島醫事人員,幾乎可謂是以 24 小時全年無休之方式執勤,納入適用勞基法後,屆時醫事人員工時縮減後,支援人力緊縮,如何安排偏遠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力、醫療服務提供問題,將成為一大難題

。最後我國因少子化、人口老化、慢性病患比例上升等因素影響,未來將可見影響著民眾在宅醫療服務時數需求增加;若強行要求參與「IDS計畫」之醫事人員,兼職看診照顧偏鄉與離島病患,恐無法達成主管機關原有之「醫療在地化」之美意,綜合以上三大理由可知現今「IDS計畫」仍有許多有待進步之空間,台灣本島的醫療資源,若未來無法即時提供給偏鄉離島居民,則無法達成我國健保全民醫療的「社會福利」之終極目標。

我國海軍執行人道救援與災害防救任務之研究

為了解決112年度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急救責任醫的問題,作者陳建名 這樣論述:

海軍進入21世紀之後,除了傳統海上作戰任務外,更面臨海上非傳統安全之威脅。囿於氣候變遷與全球暖化,我國身處印太地區一隅,海嘯、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威脅自所難免,海軍身兼海上災防機制之功能,承攬非戰爭軍事行動之角色絕不可或缺。而事實上,我國海軍正也經常奮力執行著許多不為人知的人道救援與災害防救任務。惟囿於國際政治現實以及兵力整建規模,任務執行障礙與限制因素在所難免,值得吾人進一步深研。反觀鄰近的日本與美國政府,現階段大舉投入海軍兵力以執行災害搶救、物資運補等救援任務,區域影響所及,值得我國海軍未來精進之處何在? 為探究此一議題,本文循安全研究途徑,以個案研究試圖研析美日海軍執行人道救援與災害防

救任務的經驗,以擴大我國海軍非傳統安全救災的能量。研究顯示,美日兩國在運用海軍執行人道救援與災害防救任務上,除建立法治依據,同時注重政府部會間相互配合及標準程序,並能有效運用海軍艦艇執行人道救援與災害防救任務,兩國均以軍事力量結合外交手段謀求國家最大戰略利益。本研究結論指出,軍隊存在不只是作戰,也需建立平戰可轉換的裝備與技能,而人道救援與災害防救行動,最能凸顯軍事角色,而海軍更是最佳可發揚國威、維繫海上安全的工具之一。